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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0:00

位于滨州市邹平市北外环北侧的房地产一宗,按现状整体拍卖。

拍卖结束

成交后,需向洪力平台另付0.12%的软件使用费
成交后,需向拍卖企业另付拍卖佣金,具体规则请联系拍卖企业
¥16,654,200.00
¥3,000,000.00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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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市
该卖家资质已通过审核,认证信息为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机构),已缴纳担保金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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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出价记录

    风险提示:

    1、标的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2、竞买人应对标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所拍卖标的中:(1)土地为以租代征土地,按照吨良田缴纳土地承包费;(2)房产第2层发生过火灾,可能导致无法正常使用;(3)标的物存在占用(或租赁)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协调清场,费用自理;(4)因标的位于厂区内,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协调院内道路使用、出入大门等事宜;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上述事宜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标的欠缴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承包费、土地使用费、房产税、水、电、燃气、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需自行核对土地、房产面积等信息,如过户过程中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以主管部门确权为准,不影响本次拍卖效力,拍卖成交价款数额不作调整;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约定支付全部价款后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委托人与拍卖人予以协助;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处理。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签署的以网络拍卖平台确认的为准,不影响拍卖的效力。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并抵顶佣金由拍卖人在拍卖成交当日自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及部分拍卖成交价款,成交价款尾款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全额支付到拍卖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未支付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费用的,即构成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拍卖成交结束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

    (4)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约定支付相关税费的。

    10、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1、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方可获取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与买受人按标的现状直接交接,买受人凭本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委托人出具的法律手续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办证或过户手续,委托人与拍卖人予以协助。

    其他约定详见拍卖规则等文件

    拍卖标的:

    位于滨州市邹平市北外环北侧的房地产一宗,其中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邹国用(2014)字第01050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1070㎡,地类(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63年8月19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滨州市房权证邹平县字第019529号,建筑面积为13580.05平方米,混合结构,总层数为3层,按现状整体拍卖。

    拍卖公告

    中国拍卖行业最高资质AAA企业

    光银拍公字【2026】第124号(总5997期)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4月3日09:00在洪力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PC端:www.honglipai.net)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拍卖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下列资产:

    位于滨州市邹平市北外环北侧的房地产一宗,其中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邹国用(2014)字第01050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1070㎡,地类(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63年8月19日(风险提示:该土地为以租代征土地,按照吨良田缴纳土地承包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滨州市房权证邹平县字第019529号,建筑面积为13580.05平方米,混合结构,总层数为3层(风险提示:该房产第2层发生过火灾),按现状整体拍卖,起拍价:1665.42万元,保证金300万元。

    特别说明:

    1、标的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2、竞买人应对标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标的物存在占用(或租赁)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协调清场,费用自理;

    3、标的欠缴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承包费、土地使用费、房产税、水、电、燃气、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查看。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6年4月2日16时前(以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18221410029,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并持汇款凭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标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购买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按上述规定办理竞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联系电话:17853122887  0531-88922898

    监督电话: 13335108788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7日


    拍 卖 规 则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并同意接受洪力拍卖平台相关规则条款。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位于滨州市邹平市北外环北侧的房地产一宗,其中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邹国用(2014)字第01050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1070㎡,地类(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63年8月19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滨州市房权证邹平县字第019529号,建筑面积为13580.05平方米,混合结构,总层数为3层,按现状整体拍卖。

    风险提示:

    1、标的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2、竞买人应对标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所拍卖标的中:(1)土地为以租代征土地,按照吨良田缴纳土地承包费;(2)房产第2层发生过火灾,可能导致无法正常使用;(3)标的物存在占用(或租赁)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协调清场,费用自理;(4)因标的位于厂区内,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协调院内道路使用、出入大门等事宜;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上述事宜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标的欠缴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承包费、土地使用费、房产税、水、电、燃气、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需自行核对土地、房产面积等信息,如过户过程中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以主管部门确权为准,不影响本次拍卖效力,拍卖成交价款数额不作调整;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约定支付全部价款后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委托人与拍卖人予以协助;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处理。

    四、本次拍卖以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参拍即表示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担保,仅为标的概况的一种描述。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审慎地了解标的的实际情况,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由于竞买人未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或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 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本次拍卖标的如涉及优先购买权人,则优先购买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申请竞买期间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竞买人按照拍卖公告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若竞买人未能竞得拍卖标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竞买人。

    六、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对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进行保密,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一经确认报价,网上竞价平台均有记录,不得撤回或撤销,但拍卖师认定误操作的出价除外。竞买人不得扰乱拍卖秩序,更不得恶意串通,影响或操纵其他竞买人竞价,如有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起拍价、加价幅度。

    八、标的自由竞价时间设置为60分钟,延时时长设置为2分钟。如遇特殊情况,拍卖

    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时间。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签署的以网络拍卖平台确认的为准,不影响拍卖的效力。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并抵顶佣金由拍卖人在拍卖成交当日自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及部分拍卖成交价款,成交价款尾款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全额支付到拍卖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未支付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费用的,即构成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拍卖成交结束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

    4、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约定支付相关税费的。

    十二、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方可获取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与买受人按标的现状直接交接,买受人凭本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委托人出具的法律手续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办证或过户手续,委托人与拍卖人予以协助。

    十四、拍卖人已提请竞买人详细了解拍卖标的面积、周边环境、存在的瑕疵等相关情况,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视为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的相关内容,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因竞买人对本拍卖规则理解有误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五、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物,了解标的物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物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物公开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

     

     

    竞买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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