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隋顺义债权一宗(本金29000元及相应利息等)

包忠利债权一宗(本金5800元及相应利息等)

孙云河债权一宗(本金5500元及相应利息等)

侯爱春债权一宗(本金20678.03元及相应利息等)

李永林债权一宗(本金10000元及相应利息等)

迟永清债权一宗(本金19155.68元及相应利息等)

宋祖继债权一宗(本金29990元及相应利息等)

王如九债权一宗(本金30000元及相应利息等)

姜连学债权一宗(本金70元及相应利息等)

青岛十益德商贸有限公司债权

山东鸿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收债权一宗

借款人鲍广欣的债权

借款人王松业的债权

1号-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张同新债权

2号-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刘长江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