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唐鹏依据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苏1202民初2797号享有的对债务人王鑫(身份证号码:340304198708280017)的债权
某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对金乡县宝泰农贸有限公司的债权资产及相关权益
某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对济宁市兴业机电有限公司的债权资产及相关权益
山东郓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债资产(原郓城县华杰玻璃有限公司资产)
抵押物济南文化西路
涉案甲醇燃料一批(约5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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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高唐县姜店镇的山东高远高铁桥梁配件有限公司厂房及设备
位于高唐县姜店镇的山东盛达焊接材料有限公司的厂房及设备一宗
中国结竹纤维毛巾套装
山东银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