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48户债权催收、招商暨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对我司持有的48户企业债权进行处置。现公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我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同时我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进行招商,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债权清单如下:
其中,五指山熊竹种植发展有限公司等41户债权的债权基准日为2015年12月20日,基准日债权本金合计120,336,571.04元,债权利息合计190,380,737.03元,债权本息合计310,717,308.07元(2015年12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和违约金等相关权益,以及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海南海利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等7户债权的债权基准日为2000年3月20日(包含1户美元债权和1户港币债权),2000年3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和违约金等相关权益,以及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我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我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单户或组包进行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含公告刊登之日)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欢迎符合交易条件的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债权情况可登录我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我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gwamcc.com),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洪总 13911082157 王经理 史经理
联系电话:15589974699 18253162722
邮政编码:570203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大厦副楼14层90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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