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软件使用费和平台收费规则的公告
尊敬的用户:
洪力拍卖平台将于2023年3月6日起向买家起收取软件使用费,具体收费规则如下:
一、收费依据及收费条件
1、收费依据:
基于平台向用户提供了标的展示、网络拍卖/竞价交易等软件服务,平台将收取相应的软件使用费。
2、收费条件:
以系统成交为准,拍卖/竞价标的通过平台流程成交的,买家应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包含买家悔拍的情形。
二、收费标准:
1、机构在平台发布的标的成交的,买家按照成交额的1.2‰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2、个人在平台发布的标的成交的,买家按照成交额的3%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3、单价拍卖/竞价的,买家应根据实际交割数额支付软件使用费。
4、平台提供定向招商、对接客户资源成交的,平台向买家另行收取成交额1%-5%的咨询服务费,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5、软件使用费收取上限为人民币200万元。
三、支付方式
1、线上支付:
标的成交后,平台会自动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使用费订单,买家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
微信端:买家点击洪力官网→我的→软件使用费管理→选择未支付的订单点击支付→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付款。
电脑端:买家登录账号→我的洪力→软件使用费管理→选择未支付的订单点击支付→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付款。
2、线下支付:
标的成交后,买家将相应的软件使用费汇入下列账号:
单位:洪力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8112501013400328509
开户行:中信银行济南阳光新路支行
联系电话:0531-88193476
3、支付期限:
软件使用费支付期限为成交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买家逾期未全额支付的,平台可依法对其进行追缴。
4、发票:
买家支付软件使用费后平台开具发票。
四、附则:
用户使用本平台即视为遵守本平台收费规则。
本规则自2023年3月6日生效并执行。
洪力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