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营销公告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0年4月20日,我公司拥有该企业不良贷款本金2152.55万元,应付利息为1807.53万元。该笔债权由山东中卫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名下工业土地(面积47757平方米)及房产(面积12265.67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位于山东菏泽曹县。实际控制人张东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青岛中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注册资本4000万元,法人及实际控制人为张东卫,其中张东卫出资3600万元,占90%,张吉立出资400万元,占10%。借款人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一路1号创新园B座20层B1-B2。借款人原主要生产经营地址位于山东菏泽曹县(抵押物所在地),早已停止经营,目前厂区被第三方占用。该第三方原系借款人员工,因借款人欠该第三方工资及其他借款,故第三方无偿使用借款人经营地址,以此抵消债务。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山东中卫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曹国用(2012)第057号,面积4775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出让用地,抵押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房产:曹房权证曹城字第3340025502号,面积12265.67平方米,最高额抵押金融2800万元;抵押物目前被第三方占用,首封为建行,我公司为二封。2018年办案法官现场查看抵押物,青岛中级法院鉴定中心连同评估机构现场测量评估,司法评估价格为2865.62万元,2019年2月一拍流拍,流拍价2290万元,2019年3月29日二拍流拍,流拍价1950万元,2019年7月5日变卖流拍,流拍价1950万元。
(四)担保人情况
保证人张东卫为借款人实际控制人,男,汉族、河北省保定市人,身份证号130603195502210336,该保证人联系正常,目前保证人已经被列入失信。
(五)诉讼情况
2016年5月招商银行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16)鲁02民初713号。2016年7月26日法院判决胜诉,抵押权优先受偿。2016年09月18日执行立案,案号 (2016)鲁02执696号,经三次流拍,流拍价1950万元。
如有意向请联系:
王经理1379112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