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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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汇能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公司国有资产处置拍卖代理机构服务框架协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河北公司国有资产处置拍卖代理机构服务框架协议
2. 项目编号:HNHB-FW-GKJT-24-0030
3. 交货/服务时间:3年
4. 交货/服务地点:项目所在地
5. 供货范围:为河北公司提供国有资产处置拍卖代理服务
1)负责拍卖活动策划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委托标的宣传资料的编制工作。
2)负责拍卖公告的发布和拍卖工作。
3)负责竞买人的咨询和标的的展示看样工作。
4)负责拍卖会的实施工作。
5)完成标的拍卖的全过程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的拍卖师资格证、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6月02日 14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特别提醒:对于IP地址相同的报价单位,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IP地址相同的报价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按照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进行管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标段)下的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河北公司国有资产处置拍卖代理机构服务框架协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6月02日 16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并将纸质版应答文件邮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中冶盛世广场A座19A层商务采购部。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并将纸质版应答文件邮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中冶盛世广场A座19A层商务采购部。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汇能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汇能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宇豪
电话:15232150228
2、
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拍卖服务机构入围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4-05-29/12938552.html
3、
关于PS拍-2024-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机构选择的公告
根据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2023〕431、439号文件精神,决定对PS拍-2024-03号地块进行公开随机选择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事项编号 | 地 点 | 面积(㎡) | 用途 | 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 |
PS拍-2024-03号(城厢区月塘南片区地块一) | 莆田市月塘南片区基本单元(350302-05-H1)控规内 | 约48507.63 | 见规划条件 |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抽签的拍卖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2023〕431、439号文件中入选土地拍卖机构名录库拍卖机构名单。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不得报名参加。
三、报名材料
符合以上名录库名单的,须提交公司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报名须报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加盖公司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被委托人须全程参与标的抽签,否则取消本次抽签资格),于2024年5月31日上午8:30至9:00在莆田市政务服务中心拍卖大厅报名,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四、选择办法
由本局对参加报名的拍卖机构按照4轮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拍卖机构(抽签地点:拍卖大厅)。具体办法详见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2023〕431号文件。
五、公告费用及标的收回
随机抽取确定的中标拍卖机构,公告费用参照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莆自然资〔2021〕144号文件执行。因政府原因暂?蟛辉倥穆舻?及拍卖不成交,由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收回拍卖标的。
六、拍卖佣金等
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2%向买受人单方收取,佣金分成参照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莆自然资〔2021〕144号文件执行。低于拍卖底价成交的,拍卖机构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