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推介公告(2022年5月)
受委托,我公司对下列债权推介招商,具体如下:
1、 借款人张辉,贷款起止2016年2月4日至2017年2月2日,贷款金额200000.00元,王刚、高伟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82596.62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刘志涛,贷款起止2016年07月12日至2017年07月10日,贷款金额198000.00元,刘则华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2996.86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3、借款人王树春,贷款起止2014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17日,贷款金额198000.00元,王猛、王怀勇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980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4、借款人赵宗堂,贷款起止2013年05月16日至2013年11月15日,贷款金额200000.00元,赵宗庚,孙建水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87304.75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注: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
欢迎各企业家、投资者致电了解资产详情。
联系电话:17853122887 张经理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