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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推介公告(2022年2月)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05日 00:00 文章来源:洪力浏览次数:388次

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推介公告(2022年2月)

受委托,我公司对下列债权推介招商,具体如下:

1、借款人张同新,贷款起止2013年03月30日至2014年03月29日,贷款金额140000.00元,由田明科、张东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本金余额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刘长江,贷款起止2008年06月10日至2009年04月10日,贷款金额8000.00元,由刘士开、刘丙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本金余额7237.47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3、借款人王秋祖,贷款起止2014年04月27日至2015年04月26日,贷款金额99000.00元,由马见亮、马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本金余额52446.66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4、借款人赵建波,贷款起止日2012年7月27日,贷款到期日2013年1月26日,贷款金额30000元,王海洋、赵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5、借款人李进,贷款起止2013年6月22日至2014年5月21日,贷款金额50000.00元,邢怀越、邢怀超、杨元帅、李波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49999.9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6、借款人贾玉文,贷款起止2016年3月31日至2017年3月30日,贷款金额113900.00元,李忠水、吕其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7、借款人王沛进,贷款起止2014年04月30日至2015年04月29日,贷款金额100000.00元,刘涛、张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30999.99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8、借款人王进修,贷款起止2015年06月02日至2016年06月01日,贷款金额18000.00元,王建群、靖秀勇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65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9、借款人王丙明,贷款起止2006年06月10日至2007年04月10日,贷款金额30000.00元,由王德锋、王丙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本金余额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注: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

欢迎各企业家、投资者致电了解资产详情。

 联系电话:17853122887 张经理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