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推介公告(2022年4月)
受委托,我公司对下列债权推介招商,具体如下:
1、借款人郑兆山,贷款起止日2009年10月29日,贷款到期日2010年10月28日,贷款金额120000元,曲修春、曲平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17244.61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韩德允,贷款起止日2007年9月8日,贷款到期日2008年9月8日,贷款金额10000元,韩永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3、借款人赵方起,贷款起止2008年03月31日至2009年03月31日,贷款金额10000.00元,袁乃福,刘宗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9999.86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4、借款人崔光生,①贷款起止2014年07月02日至2015年07月01日,贷款金额100000.00元,由王忠礼、刘格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本金余额53289.22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②贷款起止2014年09月18日至2015年07月06日,贷款金额100000.00元,由王忠礼、刘格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本金余额1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5、借款人王永民,贷款起止2018年05月15日至2019年05月13日,贷款金额200000.00元,李宝文,王永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注: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
欢迎各企业家、投资者致电了解资产详情。
联系电话:17853122887 张经理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