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推介公告(2022年12月)
受委托,我公司对下列债权推介招商,具体如下:
1、借款人韩磊,贷款起止日2006年7月2日,贷款到期日2007年7月2日,贷款金额5000元,韩圣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5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刘守军,贷款起止日2008年10月27日,贷款到期日2009年10月26日,贷款金额0元,刘守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3、借款人许雷,贷款起止2016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15日,贷款金额200000.00元,李宝、许秋红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33999.56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4、借款人郑永,贷款起止2012年11月30日至2013年11月29日,贷款金额24900.00元,由韩静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4392.22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5、借款人王少泉,贷款起止2013年09月30日至2014年09月25日,贷款金额200000.00元,由朱建民,王学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6、借款人王玉海,贷款起止2014年12月13日至2015年3月11日,贷款金额498000.00元,宫承法、张新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注: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
欢迎各企业家、投资者致电了解资产详情。
联系电话:17853122887 张经理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