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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推介公告(2023年3月)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2日 00:00 文章来源:洪力浏览次数:4611次

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推介公告(2023年3月)

受委托,我公司对下列债权推介招商,具体如下:

1、借款人左忠波,贷款起止日2011年09月20日,贷款到期日2012年09月11日,贷款金额50000.00元,由樊元忠,刘纪林,吴恩诚,樊元国,樊元河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5999.98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陈亮,贷款起止日2006年10月23日,贷款到期日2007年10月23日,贷款金额6000.00元,由韩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3、 借款人张同义,贷款起止日2014年11月28日,贷款到期日2015年11月27日,贷款金额100000.00元,由代汉平、宋淑海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265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4、借款人韩作峰,贷款起止日2008年06月20日,贷款到期日2009年06月20日,贷款金额60000.00元,韩作亮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20977.5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5、借款人董涛,贷款起止日2014年02月14日,贷款到期日2015年02月13日,贷款金额200000.00元,张栋、宗立春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6、借款人朱国敬,贷款起止日2015年05月06日,贷款到期日2015年11月05日,贷款金额100000.00元,朱秀兵、朱锦涛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7、借款人左云利,贷款起止日2014年06月30日,贷款到期日2015年06月29日,贷款金额100000.00元,李钦光、李永波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8、借款人刘雷,贷款起止日2013年08月05日,贷款到期日2014年08月04日,贷款金额100000.00元,王充、刘宗甫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注: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

欢迎各企业家、投资者致电了解资产详情。

 联系电话:17853122887 张经理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