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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推介公告(2023年4月)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1日 00:00 文章来源:洪力浏览次数:2400次

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推介公告(2023年4月)

受委托,我公司对下列债权推介招商,具体如下:

1、借款人赵爱民,贷款起止日2013年05月28日,贷款到期日2014年05月22日,贷款金额500000.00元,由耿佃枢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289999.74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赵德收,贷款起止日2013年08月17日,贷款到期日2014年08月16日,贷款金额200000.00元,由刘福进、王献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65632.2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3、借款人张鸽,贷款起止日2013年08月13日,贷款到期日2014年01月12日,贷款金额200000.00元,由王雷、王进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8755.06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4、借款人李长征,贷款起止日2012年09月28日,贷款到期日2013年09月27日,贷款金额100000.00元,由孙立军、曲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30489.05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5、借款人李康,贷款起止日2009年04月28日,贷款到期日2010年04月08日,贷款金额20000.00元,由周新合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6、借款人周新亮,贷款起止日2007年07月29日,贷款到期日2008年07月29日,贷款金额30000.00元,由周新海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27283.8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7、借款人周新海,贷款起止日2008年09月18日,贷款到期日2009年09月18日,贷款金额10000.00元,由李林、周新亮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8、借款人李恒中,贷款起止日2012年09月16日,贷款到期日2013年03月07日,贷款金额40000.00元,由李小兵、李恒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9、借款人刘文广,贷款起止日2011年12月11日,贷款到期日2012年12月10日,贷款金额150000.00元,由周涛、赵健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20099.85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0、借款人宫敬荣,贷款起止日2017年01月05日,贷款到期日2018年01月03日,贷款金额150000.00元,由许秋红、彭延峰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69437.69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1、借款人王乐喜,贷款起止日2011年11月09日,贷款到期日2012年05月21日,贷款金额100000.00元,由王乐田,付峰,王继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5614.8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2、借款人尹昊,贷款起止日2019年04月30日,贷款到期日2020年04月29日,贷款金额200000.00元,现结欠本金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3、借款人张道建,贷款起止日2014年12月30日,贷款到期日2015年11月15日,贷款金额200000.00元,由王传增、张法亮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55313.51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4、借款人王波,贷款起止2013年08月16日至2014年08月15日,贷款金额200000.00元,由包刚,刘兆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5408.52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注: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

欢迎各企业家、投资者致电了解资产详情。

 联系电话:17853122887 张经理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