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4006112220
微信公众号
首页>新闻中心>招商中心
招商中心
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推介公告(2023年10月)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9日 00:00 文章来源:洪力浏览次数:9922次

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推介公告(2023年10月)

受委托,我公司对下列债权推介招商,具体如下:

1、借款人刘安庆,贷款起止日2013年09月23日,贷款到期日2014年09月22日,贷款金额98000.00元,由刘安超、刘安之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20216.1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 借款人张念肖,贷款起止日2014年07月13日,贷款到期日2015年07月11日,贷款金额99000.00元,由刘学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6597.98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3、借款人赵科,贷款起止日2015年09月14日,贷款到期日2016年09月13日,贷款金额99000.00元,由刘刚、刘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80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4、借款人胡正芳,贷款起止日2013年09月30日,贷款到期日2014年09月20日,贷款金额95000.00元,由穆洪严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83660.72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5、借款人穆洪严,贷款起止日2013年09月30日,贷款到期日2014年09月20日,贷款金额95000.00元,由胡正芳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92841.56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6、借款人林雪,贷款起止日2017年8月3日,贷款到期日2018年7月25日,贷款金额100000元,由曲舰、赵波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46.92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7、借款人刘涛,贷款起止日2014年11月12日,贷款到期日2015年11月1日,贷款金额99500元,由刘旋、徐珂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636.18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8、借款人孙士峰,贷款起止日2013年1月19日,贷款到期日2014年1月14日,贷款金额150000元,由张学庆、张志江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05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9、借款人贾善端,贷款起止日2009年04月28日,贷款到期日2010年03月28日,贷款金额90000.00元,由贾玉锡、贾善涛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7791.35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0、借款人李金贵,贷款起止日2009年03月31日,贷款到期日2010年03月20日,贷款金额110000.00元,由李刚、杨长军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1、借款人赵亮,贷款起止日2014年06月30日,贷款到期日2015年03月10日,贷款金额300000.00元,由赵明、赵亮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42361.31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2、借款人王振学,贷款起止2014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2日,贷款金额50000.00元,由张雷、王振锋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注: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

欢迎各企业家、投资者致电了解资产详情。

 联系电话:17853122887 张经理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