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推介公告(2023年12月)
受委托,我公司对下列债权推介招商,具体如下:
1、借款人张纪南,贷款起止2007年04月13日至2008年03月13日,贷款金额100000.00元,由郝树永、刘及水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6251.94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卢祥南,贷款起止2014年08月31日至2015年08月30日,贷款金额50000.00元,由卢怀亮,郑新军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2282.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3、借款人王广春,贷款起止日2015年04月21日,贷款到期日2016年04月19日,贷款金额200000.00元,王充、王恩生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31369.54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4、借款人张方金,贷款起止日2015年07月04日,贷款到期日2016年07月01日,贷款金额99000.00元,楚心宝、张方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86186.67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5、借款人张方开,贷款起止日2015年07月04日,贷款到期日2016年07月01日,贷款金额99000.00元,楚心宝、张壮志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84845.38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6、借款人张方洽,贷款起止日2015年07月04日,贷款到期日2016年07月01日,贷款金额99000元,张方金、楚心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92038.02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7、借款人张壮志,贷款起止日2015年07月04日,贷款到期日2016年07月01日,贷款金额99000.00元,楚心宝、张方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925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8、借款人刘文卫,贷款起止日2015年07月04日,贷款到期日2016年07月01日,贷款金额98000.00元,张方开、张壮志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915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9、借款人楚心宝,贷款起止日2015年07月04日,贷款到期日2016年07月01日,贷款金额99000.00元,张方金、张方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925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0、借款人韩长辉,贷款起止日2010年03月31日,贷款到期日2011年03月10日,贷款金额60000.00元,廉伟一、石慧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1、借款人彭延峰,贷款起止日2016年06月17日,贷款到期日2017年06月15日,贷款金额200000.00元,李家、李龙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29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2、借款人宋国梁,贷款起止日2018年12月19日,贷款到期日2019年12月16日,贷款金额170000.00元,宋贻国、宋栋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88049.67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3、借款人孙怀滨,(1)贷款起止日2011年03月29日,贷款到期日2012年03月28日,贷款金额21000.00元,王敬亮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2)借款人孙怀滨,贷款起止日2011年04月25日,贷款到期日2012年04月24日,贷款金额18000.00元,王敬亮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3)借款人孙怀滨,贷款起止日2008年6月3日,贷款到期日2009年6月3日,贷款金额10000.00元.袁新美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注: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
欢迎各企业家、投资者致电了解资产详情。
联系电话:17853122887 张经理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