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推介公告(2024年1月)
受委托,我公司对下列债权推介招商,具体如下:
1、借款人刘拥军,贷款起止日2018年07月03日,贷款到期日2019年07月02日,贷款金额98000.00元,刘河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32000.88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苏恩彬,贷款起止日2013年10月26日,贷款到期日2014年10月20日,贷款金额200000.00元,胡晓、胡立海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02374.59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3、借款人李宝壮,贷款起止日2008年07月28日,贷款到期日2009年05月18日,贷款金额20000.00元,李建壮、李卫星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4840.35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4、借款人张承国,贷款起止日2009年03月30日,贷款到期日2009年10月20日,贷款金额160000.00元,张路、张学军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57196.18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5、借款人杨守科,贷款起止日2013年07月01日,贷款到期日2014年05月21日,贷款金额50000.00元,李云河、杨洪钢、毕思亭、杨勇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49999.9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6、借款人马岗,贷款起止日2007年12月28日,贷款到期日2008年11月05日,贷款金额20000.00元,刘生涛、刘守忠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7、借款人刘生涛,贷款起止日2007年12月28日,贷款到期日2008年11月05日,贷款金额20000.00元,马岗、刘守忠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8、借款人胡学钢,贷款起止日2018年01月16日,贷款到期日2024年01月15日,贷款金额200000.00元,胡金光、刘纪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31744.19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9、借款人刘端银,贷款起止日2007年03月27日,贷款到期日2007年11月15日,贷款金额40000.00元,刘仁端、杨光建、赵遵海、郑建波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注: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
欢迎各企业家、投资者致电了解资产详情。
联系电话:17853122887 张经理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