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招标信息
1、
耒阳市公坪圩镇慕群村历史遗留矿山修复项目土石料拍卖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内容: 耒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受耒阳市合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耒阳市公坪圩镇慕群村历史遗留矿山修复项目土石料拍卖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耒阳市公坪圩镇慕群村历史遗留矿山修复项目土石料拍卖服务
2、委托代理编号:JCZX-CG-2024037
3、采購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该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最高费率不得高于拍卖成交价的5%。
5、标段划分及服务期限:划分为一个标段,直至本项目完成。
6、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耒阳市公平圩镇慕群村采石场已关闭多年,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并且存在地质灾害安全隐患。为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吸引各方投入,根据《耒阳市公平圩镇慕群村历史遗留矿山市场化生态修复土石料利用方案》对原矿山废弃土石料进行拍卖。使其基本满足生态修复费用的需求,保障该历史遗留矿山的资金来源,促进生态修复工程的进行。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商务厅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且注册期限在有效范围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提交的以下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①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②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减免证明;
③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④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
⑥供应商须具有商务厅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⑦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且注册期限在有效范围内。
2、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時間为2024年09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耒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時間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耒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標保證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耒阳市合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三架街道办事处三桥居委会(工业大道南侧)电子产业孵化园702室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839094290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耒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地址:耒阳市工业大道1号中小企业创业园公2-3栋
联系人:廖女士
电话:15200566389
2、
汶川县映秀镇国有商铺处置拍卖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https://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d373a18-4764-45a3-90a6-c544e5fbc8d7 |
3、
乌鲁木齐市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拍卖机构选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拍卖机构选取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拍卖机构选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市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拟开展2024-2025年部分资产及资源拍卖工作,拟委托一家有资质的拍卖机构提供相关拍卖服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变卖或平台竟价处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拍卖实施
流程设计: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拍卖方案拟定,设计科学合理的拍卖流程,包括拍卖公告发布、报名审核、保证金收取、拍卖会筹备等各个环节。
现场管理:负责拍卖会现场的布置、设备调试、秩序维护等,确保拍卖活动顺利进行。
拍卖操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规范执行拍卖师主持、竞价记录、成交确认等拍卖程序。
(2)宣传
媒体宣传: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报纸、行业期刊等)对招标项目及拍卖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提升项目知名度。
精准**:针对潜在买家群体进行精准营销,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邀请其参与竞拍。
资料制作:制作精美的项目介绍册、拍卖手册等宣传资料,便于买家了解项目详情。
(3)咨询服务
政策解答:为买家提供关于拍卖流程、法律法规、税费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专业建议:根据买家需求,提供标的物价值评估、市场趋势分析等专业建议。
疑难解答:及时解决买家在参与竞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障其合法权益。
(4)物资盘点
清查核实:对项目进行全面清查,核实标的物数量、质量、权属等信息,确保无误。
编制清单:编制详细的物资清单,明确每项标的物的详细信息,便于买家查阅和竞拍。
(5)信息公告
公告发布:及时、准确地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拍卖公告,包括拍卖时间、地点、标的物信息等。
公告更新:对拍卖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变更进行及时公告,确保买家信息畅通。
公告归档:建立公告归档制度,保存所有公告记录,以备查验。
(6)竞价组织
竞价规则制定: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制定合理的竞价规则,确保竞价过程公平、公正。
竞价监督:对竞价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防止违规操作,保障买家权益。
(7)成交确认
成交结果公示:在指定媒体上公示成交结果,包括买受人、成交价等信息。
合同签署:协助买卖双方签订拍卖成交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保证金处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处理未成交买家的保证金退还及成交买家的保证金转款事宜。
(8)后续服务
交割服务:协助买卖双方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确保交接过程顺利进行。
售后服务:对拍卖成交后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维护买家权益。
信息反馈:收集买家反馈意见,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
2.4服务周期:总服务周期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期满1年之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期内已启动但尚未完成的拍卖服务项目应继续履行至全部内容完成止。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3.2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1项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注:类似项目是指承担过其他大型国有企业或政府单位资产或资源的拍卖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3.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附相关职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同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
3.5人员要求:本项目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至少须拟配备2名(含)以上注册拍卖师,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附相关职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同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
3.6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正文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等。事业单位须提供能体现收入、利润(结余)、负债及资产等关键数据的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三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3.8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 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9其他要求:
3.9.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响应。
3.9.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招标响应。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代理处领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招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层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辅楼)。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招标响应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mtr.com)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报名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 ?font color="red">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
联系人:陈碧芸、时运新
电话:0991-7650077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
联系人:马江波、刘雯
电 话:15099131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