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招标信息
1、
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沙尾抛泥区三期海砂疏浚物拍卖服务(项目编号:BJCJX-GXJCFW-24111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JCJX-GXJCFW-241113
项目名称: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沙尾抛泥区三期海砂疏浚物拍卖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疏浚物总价值4454.82万元,拍卖服务费上限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沙尾抛泥区三期海砂疏浚物拍卖服务
数量:1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1家拍卖服务机构,为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沙尾抛泥区三期海砂疏浚物拍卖服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委托的海砂疏浚物拍卖服。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拍卖标的拍卖完成之日(如果在拍卖中流拍不算成交,不计佣金,甲方可收回本项目的拍卖资格,也可继续委托再次拍卖)。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拍卖师资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如是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手续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资格证书复印件;上述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报名。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宋厢路21号永恒智慧广场B座8楼810号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开发票请提供开票资料,并注明开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合浦县还珠南路16号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合浦县还珠南路16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bjcjxgcgl.com/)。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ι蹋坏貌渭油缓贤钕碌恼晒夯疃怀ヒ焕丛床晒合钅客猓晒合钅刻峁┱迳杓啤⒐娣侗嘀苹蛘呦钅抗芾怼⒓嗬怼⒓觳獾确竦墓┯ι蹋坏迷俨渭痈貌晒合钅康钠渌晒夯疃?/spa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海市合浦县白沙镇榄根村龙腾路(新福兴厂区对面)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项目联系人:周泽远
联系电话:0779-5323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宋厢路21号永恒智慧广场B座8楼810号
项目联系人:覃艳规、潘玉宁
联系电话:0771-2867147
采购人: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吉林桦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拍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https://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aed393d-079c-45c0-9d1a-44be3f19d541
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Q24-0791
项目名称:通用资产拍卖服务机构择优选取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择优选取4家。具体工作包括不限于:拍卖服务机构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制订拍卖方案并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3)具备有效期内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三、獲取招標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至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sqzhaobiao@sina.com
方式:电子邮件獲取招標文件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要求
1.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獲取招標文件需要提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qzhaobiao@sina.com),獲取招標文件费用人民币600元转账至下述收款账户。
2.电子邮件标题格式:机管局资产拍卖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材料。
3.电子邮件内容格式: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供应商联系人+投标供应商联系人手机号码+标书费发票开票信息(需选择开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邮件附件。
4.獲取招標文件须提交如下资料至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sqzhaobiao@sina.com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具备有效期内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以上材料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
5.收款账户:
账户名: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
账号:31001544900059730003
注: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否则不予受理。
6.獲取招標文件电子邮件及招标文件费用递交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凡愿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獲取招標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獲取招標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须保证獲取招標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大道20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1)23113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
联系方式:陈希夷、倪姣、刘岱宗 021-55231987-8022、8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希夷、倪姣、刘岱宗
电 话: 021-55231987-8022、8036
4、
凤阳县府城镇楼东街、仓巷西侧商业用房五年租赁经营权拍卖机构征集公告
一、项目名称:凤阳县府城镇楼东街、仓巷西侧商业用房五年租赁经营权
二、项目单位:凤阳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
三、项目内容:
1、拍卖服务内容:凤阳县府城镇楼东街、仓巷西侧商业用房五年租赁经营权(分为8个标的)项目交易全流程拍卖服务(交易方式为:现场拍卖)
2、项目预算:735000元/五年
3、拍卖服务费: 按照总成交价的2%收取拍卖服务费由中标的买受人支付。
四、资格要求
服务于滁州市的已入库拍卖代理公司
五、指定拍卖机构名称
拍卖机构名称: 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
六、选取方式
拍卖机构选取方式:直接指定
七、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联系人:王庆海 联系电话:13956299800 备注:项目单位对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
关于为【赣州旅投文化演艺发展有限公司】公开选取【拍卖服务】机构的公告
现定于2024-11-15 11:00,在线上选取为【赣州旅投文化演艺发展有限公司】公开选取采购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业主项目名称:赣州旅投文化演艺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赣州旅投文化演艺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文清路4号2栋拍租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None
采购项目编码:360700MA35HGTAX2411131077
项目规模:投资额(2,466.3)元
服务类型:拍卖服务
服务时限:30个工作日
服务金额:10元至80元
金额说明:根据拍卖法相关规定,拍卖佣金收取比例不超过租金总成交价的5%,第三方拍卖机构以5%为基准报价佣金下浮率,拍卖佣金由竞得人承担支付;
服务内容:负责赣州旅投文化演艺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文清路4号2栋拍租项目
洽谈时间:3(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15(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5(个工作日)
资质要求:具有拍卖资质
选取中介方式:邀请直选+竞价
邀请的中介:赣州市睿智拍卖有限公司,江西思法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赣州市瑞京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截止报名时间:2024-11-14 17:30:00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线上选取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2024-11-15 11:00:00
咨询电话:赣州旅投文化演艺发展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
监督电话:赣州旅投文化演艺发展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
网站链接地址:https://jxswszjcs.jxzwfww.gov.cn/jx-zjcs-qt/purchaseNotice/view/360700MA35HGTAX2411131077
6、
关于公开比选拍卖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罚没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处置国有公共资源的相关文件精神,琼海市纪委监委拟集中公开拍卖一批罚没白酒,现公开选择拍卖代理机构,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琼海市纪委监委罚没物拍卖代理机构公开比选项目
二、标的基本情况
我委拟集中拍卖一批罚没酒,拍卖代理机构负责对其进行评估后,组织开展线上拍卖,拍卖标的须按照标的拆分逐件(箱、瓶)进行拍卖。此外,负责对其他个别罚没物进行鉴定。
三、申请人资质要求
(一)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拍卖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在海南省内登记注册且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具有承接中选后实施竞买交易的组织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经济实力,连续执业3年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和社会信誉,在拍卖工作中没有出现不良记录,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比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连续十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邮寄地址):琼海市纪委监委机关(海南省琼海市金海路398号琼海市社会管理信息化大楼7楼702室)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相关资料报名
(三)报名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比选报价函。
4.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能经办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6.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7.2021年以来拍卖业绩材料。
8.业务团队工作人员一览表,拍卖师、从业人员等各类相关证书(复印件盖章)。
9.公开拍卖实施方案。
10.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比选文件封装要求
1.所有资料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
2.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3.递交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电话):覃女士(13876271367)
杜女士(18876000980)
五、相关说明及要求
(一)相关说明
1.报名截止,若仅有一个比选申请人报名且符合本公告的条件和要求,琼海市纪委监委可对该比选申请人实施委托,该比选申请人按法律、法规规定代理实施本项目。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
3.本比选公告在琼海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4.投标报价。比选申请人对拍卖及相关服务的取费标准为标的成交价格的( %)提出比选报价,并作为评标条件之一。比选报价包括拍卖佣金及评估费、鉴定费等其它相关费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5.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比选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项目金额:我委不向本次比选最终确定的拍卖代理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二)相关要求
1.中选人应成立专门服务团队提供全程服务。
2.按照委托人要求办理进场手续及发布拍卖公告。中选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在拍卖会至少7日前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发布拍卖公告,向社会公布拍卖标的明细、拍卖时间、拍卖方式等信息。
3.拍卖标的展示。拍卖标的展示时,中选人应提供查看标的方式及信息资料,向潜在竞买人介绍情况、解答疑问。展示期为半天,展示的标的应有《拍卖展示证》,展示场地由委托方协调中选人商定。
4.拍卖方式。拍卖以拆分的标的为一个拍卖标的,实行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式拍卖,拍卖标的初次拍卖的起拍价和保留价,由中选人实施评估后,由委托方确定。
5.收取竞买保证金及竞买登记。中选人负责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接受竞买人登记。中选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竞买人名单的保密工作。收取的竞买保证金数额由委托方与中选人共同商定。
6.拍卖方式。以线上拍卖进行,由中选人依规依纪依法组织开展。
7.配合结算工作。中选人应配合委托方的资金结算工作,负责在委托方的组织下开设银行托管(专用)账户,代理拍卖期间一切收费均存入监管账号,将成交价款抵扣应缴纳的税款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并经委托方确认后返还委托方。
8.拍卖标的成交后,中选人负责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依次组织买受人提货。
9.档案资料。中选人应保管好拍卖档案资料。
10.完成委托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琼海市纪委监委
7、
重庆国全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选聘辅助拍卖机构选聘文件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12日作出(2024)渝05破申39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国全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全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8月26日作出(2024)渝05破243号决定书,指定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 作指引(试行)》《关于重庆法院破产协同易审平台新上线功能启用及开展操作培训的通知》及《 重庆国全工贸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的相关规定,决定以公开竞争方式选聘国全公司辅助拍卖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重庆国全工贸有限公司于1999年12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现登记股东为兰国全(持股60%)、曾随玉(持股40%)。国全公司的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 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加工销售:汽车配件、摩托 车配件、塑料制品、机械配件、防盗门及其配件。销售:五金交 电、家电、日用百货、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装 饰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电器机械及器材、普通机 械及器材、摩托车,货物进出口。
二、资产情况
国全公司拟拍卖资产主要为厂房、土地、应收账款等。有意向的中介机构可在报名时间内联系管理人,获取国全公司拟拍卖资产的详细情况。意向中介机构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分析和制定拍卖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三、工作内容
辅助拍卖机构应当辅助管理人完成财产拍卖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现场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勘察勘验,查明标的物现状及瑕疵情况并通过拍摄视频、照片等方式固定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做出相关尽调报告。
2.与管理人确认核实拍卖标的物的数量、范围、现状以及瑕疵状态、优先购买权人等情况,在相关文件里进行全面披露;市场分析做出相应的竞买方案。
3.制作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照片和视频等需上传破产资产拍卖平台的文件和资料,完成公告及上拍工作;
4.接收意向购买人的现场看样预约及电话咨询,安排现场看样并配合完成现场看样工作;
5.通过网站、微信等方式发布破产拍卖相关信息,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拍卖宣传;
6.若竞拍成功,督促竞拍人及时支付拍卖尾款,向管理人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流拍,则向管理人提供流拍情况说明;
7.协助管理人交付拍卖物及过户;
8.管理人要求完成的其他与破产财产拍卖相关的工作。
9、交付完结以后须向管理人提供完整可溯源的处置完结报告。
四 、完成时限
中选的辅助拍卖机构需要接到中选通知后3日内进场开展辅助拍卖机构工作。(可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划分后续工作阶段,单独规定每个工作阶段完成时限)
五 、选聘要求
1.应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相关企业;属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14日发布的《关于公布全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入库机构的公告》中的辅拍机构;
2.应当成立3年以上,具备破产拍卖业务经验,并具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能力;
3.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 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4.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价格要求
根据《重庆国全工贸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相关的服务费在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并在拍卖公告中载明。报价按司法解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标准》渝高法(2020)132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收费标准提供上下浮比例(按百分比表述)。[按2种情形分别报价:1.拍卖、变卖成交的按司法解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标准》渝高法〔2020〕132号第一条的收费标准提供上下浮比例(按百分比表述); 2.以物抵债的按司法解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标准》渝高法(2020)132号第二条的收费标准提供上下浮比例(按百分比表述);相关的服务费在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拍卖成交并缴清余款后,由辅助拍卖机构向买受人收取;以物抵债的,由辅助拍卖机构向以物抵债申请人收取。拍卖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均应包含在报价之内。]
支付方式:买受人拍卖成交并缴清余款后,由辅助拍卖机构向买受人收取;以物抵债的,由辅助拍卖机构向以物抵债申请人收取。
七、参评要求
( 一)现场勘察
管理人不组织实地勘察,由参评机构自行了解后报价,凡参评的参评机构都将视其为对项目情况已充分了解。
(二)参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加本次选聘的意向书(原件);
2.拍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机构简介;
5.业绩证明材料;
6.服务方案;
7.参与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名单、相关资格证明及联系方式;
8.报价单及折扣方案;
9.承诺书。[至少应包括①所出具的报告符合行业相关准则和国 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②对所接触材料的保密承诺;③不存在《重庆 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 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应回避情形;④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机构公章。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请有意向的拍卖辅助机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
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行报名及上传响应方案(参选文件)
.
3.管理人联系方式: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3号水星A2座8楼/吴老师,023-63027132
八、评选流程
(一)评选小组的确定
1.评选由管理人组建的评选小组(不少于3人)负责。
2.评选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与参评机构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二)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业绩为30分,团队人员配置10分,服务方案30分,参评报价30分,总分100分。评选小组对满足选聘文件实质要求的参评文件,按照评分细则评分并制作评分表,按综合得分对参评者排序,按得分最高机构中选的原则确定中选机构(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机构并列得分第一名,并列机构中服务方案最优者中选,如报价相同,并列机构中服务方案得分最高者中选)。评分表应由评选小组成员签字。评选过程应形成记录,由评选小组成员签字。
(三)特别说明
1.参评机构提交的参评文件数量及形式应符合要求,否则作废件处理。
2.参评机构资质条件、信誉及履约能力为必备条件,不符者为废件。
3.业绩满分为30分。
(1)近一年内为破产项目提供专项服务每1件得2分;单笔案件处置金额一亿元以上得5分,多笔可累加。
(2)近一年内为本案破产企业同属一个类别的破产项目提供专项服务的,每1件加2分。
4.服务方案占30分。
(1)基本满足本选聘文件各项服务要求和工作标准得20分。
(2)对选聘文件工作每项内容及要求有详细、规范和可执行措施,且高于本选聘文件各项服务要求和工作标准,根据其承诺内容及工作标准情况加1~10分。
(3)不满足本选聘文件各项服务要求的,按照作废件处理。
5.参评报价占30分。
拍卖、变卖成交与以物抵债2种情形的报价各占15分,对2种情形的报价分别从低到高依次排序,每种情形报价最低者得15分,按照每低一个位次扣减2.5分的规则计算出各参评机构的报价得分,最终得分为2种情形的报价得分合计。提供了折扣方案的以折扣后的价格为准。
(四)评定结果的告知
中选机构确定后三日内管理人将电话告知,未入选机构不再另行告知。
(五)合同签订
1.管理人在中选机构确定后十五日内与中选机构签订合同。中选 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管理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向人民法院 报告。因中选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管理人造成的损失,中选机构应当予以赔偿。
2.中选机构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并向人民法院报告。
九 、纪律和监督
(一)对管理人的纪律要求
管理人不得泄漏公开选聘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评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二)对参评机构的纪律要求
参评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管理人串通参评,不得贿赂管理人或者评选委员会成员谋求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评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参评机构相互串通参评:
1.参评机构之间协商参评报价等参评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参评机构之间约定中选机构。
3.参评机构之间约定部分参评机构放弃参评或者中选。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参评机构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评。
5.参评机构之间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参评机构而采取的其它联合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参评机构相互串通参评:
1.不同参评机构的参评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参评机构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评事宜。
3.不同参评机构的参评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参评机构的参评文件相互混装。
参评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资质证明。
2.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3.其它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对评选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选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评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参评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评选小组成员不得使用评选办法及评选条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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