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招标信息
1、
新沂市新安粮管所院内1-2层房屋公开拍卖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新沂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单位)新沂市新安粮管所院内1-2层房屋公开拍卖租赁服务(中介服务项目)将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要求:
1.项目地点:江苏徐州市新沂市新沂市新安粮管所院内1-2层房屋
2.项目基本情况:新沂市新安粮管所院内1-2层房屋,面积为:476.83平方米。经评估年租金底价为:叁万元整(¥30000.00);原租赁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1日期限已满。最低租赁时间为期三年
3.中介经营范围要求:在中介服务超市注册由市商务局审核通过的有相关拍卖服务资质的机构均可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或政府投资项目
5.服务事项:拍卖服务
6.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7天
7.比选控制价格:最低限价2%,最高限价3%(最低限价2%,最高限价3%(拍租成交额的2%-3%))
二、公开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三、参与比选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要求:
2.其他要求: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 17:00: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备注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竞价+自主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单位联系人:周晓金
联系电话:15852074455
联系地址:江苏徐州市新沂市新沂市温馨家园
项目委托方:新沂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产权(资产)交易拍卖服务机构公开选取办法《试行》》,公开选取1家拍卖服务机构,承担本次景山森林公园茶花园内茶室租赁项目的拍卖任务。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及保留价
景山森林公园茶花园内茶室租赁,面积193.06平方米,保留价首年10.43万元,租赁期限36个月。
二、服务方式:网络交易
三、拍卖服务机构的资格条件
(一)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二)能组建3人以上拍卖服务团队,且团队负责人为本公司的国家注册拍卖师;
(三)近二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四)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拍卖服务机构须递交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拍卖服务团队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岗位说明;
(四)团队负责人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当年度的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复印件及拍卖行业工作简历;
(五)拍卖服务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
(六)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七)《网络交易佣金折扣率报价表》(单独提交);
(八)《拍卖服务机构团队成员情况汇总表》;
(九)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并以PDF格式提交。本年度未核对过原件的,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制作成册,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拍卖经营批准书》原件在规定期限送达我中心进行核对。核对后原件当场退还。
五、选取办法
(一)有意报名的拍卖服务机构请于2024年11月28日(周四)15:00前递交报名材料,纸质材料的递交地点为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产权交易处(市民中心A幢411室),联系电话:88926819。每家拍卖服务机构只能递交一次。
(二)比选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周五)10:00,由公证处宣布合格的报名机构名单,宣读各合格机构的报价折扣率,并宣布佣金折扣率最低报价者中选,报价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拍卖服务机构不能中选。
如佣金折扣率最低报价者有两家或两名以上的,则从佣金折扣率最低报价者中摇号选定一家中选机构。
如规定时间内没有合格的报名机构,则由中心按照相应的佣金标准以70%的折扣率(不低于5000元),选取一家合格的拍卖服务机构。
六、签约时间
中选机构须在选定第二个工作日内与本中心签订《拍卖服务协议》,领取相关项目材料。
附件:
1.佣金折扣率报价表
2.拍卖服务机构团队人员情况汇总表
3.拍卖服务协议
4.《产权(资产)交易拍卖服务机构公开选取办法(试行)》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3、
一、项目名称:凤阳县府城镇G329国道大通桥村仓储用房三年租赁经营权
二、项目单位: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
三、三、项目内容:
1、拍卖服务内容:凤阳县府城镇G329国道大通桥村仓储用房三年租赁经营权项目交易全流程拍卖服务(交易方式为:网络竞价)
2、项目预算:10.44万元/三年
3、拍卖服务费: 按照叁仟元收取费用,由中标的买受人支付。
四、资格要求
服务于滁州市的拍卖公司
五、指定拍卖机构名称
拍卖机构名称: 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
六、选取方式
拍卖机构选取方式:直接指定
七、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联系人:王海芳 联系电话:15056545259
4、
惠民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选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惠民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选定项目
二、项目编号、包号:BZJHZB-2024-029、A01
三、项目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须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入库名单的公告》公布的拍卖辅助机构,且自该入库名单发布之日起不存在因违法违规经营被行政处罚的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3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
2、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报名或现场报名
①电子邮箱报名: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联系人、联系电话、文件费缴纳凭证(缴纳凭证需完整显示汇款人姓名及账号)、加盖公章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人须附法人身份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junhongjianshe@126.com),报名完成后需电话通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采购代理机构,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成功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单位报名所用的邮箱。
采购文件工本费:300元/包,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工本费缴纳单位:滨州市君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惠民分公司
开户行: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幸福支行
账号:2700045844205000011278
行号:402466200161
②现场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人须携带身份证)加盖公章到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滨州市惠民县香格里拉小区物业楼三楼306室(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
各供应商应当确保报名时所填电话、邮箱准确无误,保证开标前相关联系方式畅通,如有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事宜将通过电话沟通、邮箱传递。因无法取得联系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下午3:00
开标地点:滨州市惠民县香格里拉小区物业楼三楼会议室(三楼左转最北边)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民县人民法院
地 址:滨州市惠民县城环城南路
联系方式:18954306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滨州市君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滨州市惠民县香格里拉小区物业楼三楼
联系方式:0543-5336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李工(采购人):吕局长
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0543-5336007(采购人):18954306533
滨州市君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
永泰路1号厂房及3号厂房公开拍租的第三方拍卖服务询价函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永泰路1号厂房及3号厂房公开拍租的第三方拍卖服务
1.2项目委托单位: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3项目概况:泰路1号厂房建筑面积2994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7.12元/平方米/月,租赁期限为3年,年租金为615087.36元。永泰路3号厂房建筑面积2550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7.12元/平方米/月,租赁期限为3年,年租金为523872元。
1.4服务内容:对永泰路1号厂房及3号厂房公开拍租。
二、资质要求
2.1具备相关资质:1、拍卖经营许可证;2、营业执照;3、注册在企业的拍卖师不少于2名(提供复印件);
2.2具有公开拍租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长沙交易中心网站截图或入场交易书);
2.3评标办法及上限价:采用最低价法,上限价为2.5万元(费用由甲方支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拍租竞得方收取费用)。
三、投标文件组成
3.1 投标原件要求单独密封,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一)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二);
3.3 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承诺函(附件三)、基本资格要求证明资料(附件四)。
四、付款方式
4.1拍租成交的(单个项目完成后),拍租服务费于6个月内汇入委托拍租机构指定账户;
4.2拍租成交款项在委托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拍租委托机构于 5 个工作日内将拍租标的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给委托方,不计息。
五、其他
5.1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16室(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59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31-8272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