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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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江南园公租房 1-002号、2-002 号、3-002 号、平安家园 5、6、10 号、南江棚户区 3 幢 3-7 号商铺、永新花园 3 栋一层商铺出租拍卖委托项目选取公告
广西贵港市祥安宏利投资有限公司(单位)贵港市江南园公租房1-002号、2-002 号、3-002 号、平安家园 5、6、10 号、南江棚户区 3 幢 3-7 号商铺、永新花园 3 栋一层商铺出租拍卖委托项目(中介服务项目)将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中介超市进行公开选取,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选取要求:
1.项目地点:贵港市
2.项目基本情况:贵港市江南园公租房 1-002号、2-002 号、3-002 号、平安家园 5、6、10 号、南江棚户区 3 幢 3-7 号商铺、永新花园 3 栋一层商铺出租期拍卖委托项目
3.选取内容范围:贵港市江南园公租房1-002号、2-002 号、3-002 号、平安家园 5、6、10 号、南江棚户区 3 幢 3-7 号商铺、永新花园 3 栋一层商铺出租期拍卖委托项目
4.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5工作日
5.选取控制价格:最低限价3470元,最高限价5240元
二、选取时间:见下方附表“选取规则”中的选取起止时间。
三、中介机构条件:
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选取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选取。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选取的,由中介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04日09:10:56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备注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本次选取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直接选取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单位联系人:小杨
电话:15578870814
地址:贵港市
项目委托单位:广西贵港市祥安宏利投资有限公司
2、
大连辽南钢铁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方拍卖服务机构选聘公告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2011)普民特破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大连辽南钢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南钢厂”)破产清算案,并指定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依据《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管理人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辅助管理人辽南钢厂的破产资产进行拍卖等相关工作。
一、竞聘须知
(一)管理人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选聘,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发布选聘公告,接受各方监督。
(二)应聘服务商应细致阅读本公告并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内容履行。
二、拍卖资产
1、土地使用权
债务人拥有土地一处,坐落于大连市金州区石河街道北海村公司院内,土地证号:金国用(2009)第0601008号;权利人:大连辽南钢铁发展有限公司;用地面积:33,099㎡;土地类型:国有出让、工业用地;终止日期:2059年6月16日。
2、房屋建筑物
9处房产登记面积22,077.43㎡。
3、构筑物
经过现场清查和测绘,债务人现存的构筑物有厕所、车库、变电所、铁棚子等。
4、机器设备及存货
债务人现存的机器设备及存货主要有天吊、轧机、电炉、地磅、废铁等设备。
三、项目需求及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
1.协助管理人对拍卖财产分门别类拍照存档,对拍卖资产的特点、欠缴税费、占有使用、质量瑕疵等情况全面摸底调查;
2.协助管理人制作、发布拍卖公告等信息,在管理人选择的网络拍卖平台上发拍;
3.协助管理人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对处置破产资产开展全方位招商。包括但不限于经管理人确认后将标的物推介在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名单库中的网络拍卖平台上挂网展示,在标的物现场张贴、悬挂等方式全方位招商;
4.为管理人处置破产资产提供线上、线下辅助服务。线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文件、图片资料输入、上传等;线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专人专线接受电话咨询和上门咨询等,做好咨询人员的信息登记,带领客户查看标的、解疑答惑、签署竞买文件、办理标的交割手续等;
5.协助管理人与金融机构、投资公司合作,为意向客户解决资金问题;
6.协助管理人办理资产交付、资产权属转移手续、税费缴纳等工作;
7.协助办理管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中选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在处理受托事务过程中获取的尚未公开的信息,未经管理人或相关权利人书面允许不得向第三人披露,不得利用尚未披露的信息牟利;
2.谨慎、合理地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为处理有关事务;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竞聘条件
(一)应聘服务商应当依法设立 5 年以上并有效存续、并具备三年以上破产企业破产财产处置的经验;
(二)应聘服务商属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为优选条件;
(三)应聘服务商与辽南钢厂及受托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
(四)应聘服务商应熟悉网络拍卖流程,具备网络拍卖经验;
(五)应聘服务商应能够保证派驻充足人员参与本项目,满足项目的实际需要;
(六)应聘服务商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服务业绩,近 3 年无相关违法违规记录;
(七)应聘服务商应具备京东破产平台、淘宝破产平台、中拍平台等平台服务商资格;
(八)应聘服务商应具有充裕的资金实力,能够在破产财产变价完成前,垫付己方前期工作费用。
(九)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破产财产特点等对应聘服务商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或要求的,应聘服务商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聘。
五、应聘报价事项
本次报价费用中除包括相关服务费用外,还应包括增值税、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复制打印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报价应符合国家规定、行业标准及惯例,报价必须明确。
特别提示:聘请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的费用由买受人或抵债受偿单位支付。
六、应聘文件
(一)应聘服务商简介,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此前的经验和优势等方面的介绍及符合选聘公告中“竞聘条件”的承诺或说明;同时载明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应聘服务商近三年内参与破产财产处置项目的情况;
(三)应聘服务商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应聘服务商提供近 3 年无相关违法违规证明。
(五)应聘报价函,含服务费收取方式、服务费收取标准,须注明报价费用中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服务费用、增值税、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复制打印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六)辅助本次破产财产处置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团队组成、工作思路、具体工作内容、服务方式等;
(七)承诺书,至少应包括:
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2.对本次选聘所涉信息及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3.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相关工作;
4.愿意接受本次选聘的结果,并自愿承担未能被选中的风险;秘密严格保密;
5.最近3个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证明和机构信誉及业绩证明材料。
七、应聘文件的送达
单位名称:大连辽南钢铁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26层
应聘服务商应将应聘文件由项目负责人于 2024 年 12 月 9日15点前送至管理人处。
联系人:李律师,杨律师
电话微信同号:13704266695,15998568362
八、中选通知的发布
经评审将确定中选单位一家,管理人将向中标单位发送通知函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示。无需另行向未中选单位发送中选结果。中选单位须于接到通知函之日起2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服务协议。如中标单位未如期与管理人签订服务协议,如中选单位未如期与管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未按服务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管理人有权取消中选单位资格并重新选聘服务商,或解除服务协议。
九、其他要求
(一)本公告非要约文件,对全体应聘服务商同等使用。
(二)如有影响本次选聘的重大事项发生或依据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要求,管理人可中止或撤回本次选聘,或延长本次选聘期限,管理人无需对应聘服务商的工作做出任何补偿。
(三)聘用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
(四)本公告由大连辽南钢铁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负责解释。
大连辽南钢铁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3、
山电有限公司香港两宗物业聘请拍卖机构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现邀请各公司对山电有限公司香港两宗物业聘请拍卖机构采购项目进行报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参加。
1.项目名称:山电有限公司香港两宗物业聘请拍卖机构采购项目(第二次)
2.采购方式:竞价
3.预算上限金额:总费用不超过10000元固定费用加上拍卖成交金额的1%。
项目采购上限价明细包括:
(1)拍卖费:每宗5000元,共2宗,总计10000元。
(2)佣金:按拍卖成交价的1%计算(报价不高于1%)。
4.报价说明:拍卖费固定,报价仅限佣金费率。
5.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待拍卖物业包括香港铜锣湾百德新街47号百德大厦B座1001室,面积约83.6平方米(约900平方尺);及香港干诺道西118号2210室,面积约79平方米(约860平方尺)。
(2)服务内容:为山电有限公司在香港的两处物业选定拍卖服务公司,服务涵盖三次拍卖、广告宣传、物业调查、海报张贴、宣传单派发、拍卖章程与细则印发、现场视察陪同及拍卖厅租赁等。
(3)服务期:签订合同至合同履约完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香港注册的拍卖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
获取地点: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s://www.zsxzjt.cn/
方式:在线获取(采购公告附件)
四、报价方式:
评选方式原则上采取合格供应商价低者得的中选方式,如有意参与报价的公司请将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价(附件1报价书)、拍卖服务等内容。连同香港的商业登记证明文件、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颁发的地产代理(公司)牌照、其他有效资质资料(如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使用文件袋密封后加盖公章提交。
1.提交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评审时间:2024年12月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响应文件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4.提交/邮寄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45号兴中集团5楼冠中公司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名称:山电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45号兴中集团5楼
联系方式:0760-88802632
项目联系人:胡小姐、国小姐
电话:0760-88802632、18022022002
联系邮箱:guanzhong2312@163.com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760-88308745
山电有限公司
4、
佛山市中心血站关于公开遴选报废固定资产公开拍卖代理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佛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一批已获上级主管部门及市财政部门审批通过、并已完成报废固定资产残值法定评估工作的报废固定资产残值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开遴选已报废固定资产残值的公开拍卖代理服务商,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拍卖服务商报名参选。报名截止后,我站将根据参选服务商资质、信誉、过往业绩进行综合评判,遴选出本次中标服务商,并在佛山市卫生健康局网站进行公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遴选报废固定资产残余价值公开拍卖代理服务商
二、拍卖项目费率:本单位不负担拍卖期间所有的费用,拍卖佣金由中选服务商与资产竞买人自行商定承担。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1.参选企业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2.参选企业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参选企业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截止采购公告后,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应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四、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或者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
4. 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6.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合格并提供证明。
7.提供自2021年11月至今签订的拍卖类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8.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的其他相关资质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方式: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北京时间17时,请服务商将资质文件用文件袋密封(标注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并在文件带封口处加盖公章。
2.递交或邮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1号佛山市中心血站七楼办公室
联系人电话:0757-83031683
注:若服务商逾期递交报价文件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价文件的,遴选人将拒绝接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遴选人联系信息:
遴选人:佛山市中心血站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1号
项目联系人: 钟先生,联系电话:0757-83031683。
发布人:佛山市中心血站
5、
重庆左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辅助拍卖机构的公告
(2021)左名破管字第64号
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13日以(2021)渝05破申1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左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左名公司”)对左名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随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0日以(2021)渝05破345号决定书指定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我所)担任左名公司的管理人。
为了更好地开展破产资产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许可,需对左名公司资产处置进行挂网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及《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规定,管理人决定以公开竞争方式选聘左名公司辅助拍卖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左名公司于2001年5月24日在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帆,公司住所地为重庆市万州区五桥上海大道173号-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70941151XG。经营范围为安居工程开发(不含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凭有效资质证书执业)。
二、拟拍卖资产情况
左名公司拟拍卖资产主要为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主要位于万州区。有意向的中介机构可在报名时间内联系管理人,获取左名公司拟拍卖资产的详细情况。意向中介机构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分析和制定拍卖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三、委托事项及工作内容
辅助拍卖机构应当辅助管理人完成财产拍卖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现场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勘察勘验,查明标的物现状及瑕疵情况并通过拍摄视频、照片等方式固定标的物现状及瑕疵;
2.与管理人确认核实拍卖标的物的数量、范围、现状以及瑕疵状态、优先购买权人等情况,在相关文件里进行全面披露;
3.制作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照片和视频等需上传破产资产拍卖平台的文件和资料,完成公告及上拍工作;
4.展示破产拍卖财产,接收意向购买人的现场看样预约及电话咨询,安排现场看样并配合完成现场看样工作,根据项目需求,在公示期间负责保管标的物的现场钥匙等;
5.通过网站、微信等方式发布破产拍卖相关信息,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拍卖宣传;
6.及时反馈拍卖进程,若竞拍成功,督促竞拍人及时支付拍卖尾款,向管理人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流拍,则向管理人提供流拍情况说明;
7.协助管理人交付拍卖物及过户;
8.管理人要求完成的其他与破产财产拍卖相关的工作。
四、辅助拍卖机构和派出人员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成立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2.拥有从事淘宝平台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资质,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机构入库名册,具有丰富的破产拍卖辅助工作经验和线上线下宣传能力;
3.具有辅助破产拍卖的执业经验,接受法院及管理人的监督管理,能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及时提供服务,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4.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能力;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6.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7.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材料,应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注: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完成时限
中选的辅助拍卖机构需要接到中选通知后3日内进场开展辅助拍卖机构工作。管理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划分后续工作阶段,并单独规定每个工作阶段完成时限。
六、报名资料及提交
(一)报名资料
1.参加左名公司辅助拍卖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拍卖机构名册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选机构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机构成立时间、规模、注册资本等;
5.业绩证明资料;
6.服务方案;
7.参与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名单、相关资格证明及联系方式;
8.报价函(原件);
9.承诺书(原件)。至少应包括:①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②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应回避情形;③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④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⑤配合管理人和人民法院做好竞拍工作,提供的拍卖辅助服务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业务规定和其他要求等;⑥出具的竞拍报告符合竞拍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⑦同意并接受本选聘公告内容作为正式合同约定内容的一部分;⑧如果中标单位有无故暂停提供拍卖服务、逾期未对管理人作出的相关决定予以执行等违约行为的,应无条件接受管理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10.参选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资料提交
1.递交时间:2024年12月9日下午17:00分前,按照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参选流程及要求报名参与本次选聘,并上传参加本次选聘的投标文件扫描件,同时按前述要求及时间将纸质版文件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后现场提交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不接受邮寄提交。若未提供纸质版文件,视为未参选。
2.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重庆市渝中区华盛路7号企业天地7号楼10层,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贺律师,18225297561。
注:管理人不组织实地勘察,由参选机构自行了解后报价,凡投标的参选机构都将视为其对项目情况已充分了解。
七、评选规则和程序
(一) 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由管理人组建的评选委员会(不少于5人的单数)负责,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不进行现场评选),业绩及机构规模30分,服务方案20分,报价50分,总分100分。
报名时间结束后,由评选委员会检查纸质版参选文件密封情况,拆封各意向机构的参选材料并录像,如发现参选材料未按要求密封,则作废件处理。评选委员会根据本选聘办法的要求和标准,检查纸质参选文件是否与网上扫描文件一致,审查纸质参选文件是否符合本公告载明的各项投标要求,报价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相关资质等条件,符合公告要求的则进入比选阶段,否则作废件处理。
比选阶段,评选委员会对满足选聘文件实质要求的参选文件,按照评分细则评分并制作评分表,按综合得分对参选者排序,按综合得分最髙机构中选的原则确定中选机构(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机构并列得分第一名,并列机构中报价最低者中选,如报价相同,并列机构中服务方案得分最髙者中选)。综合得分第二高机构确定为备选机构(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机构并列得分第二名, 并列机构中报价最低者为备选,如报价相同,并列机构中服务方案得分最地者为为备选)。若中选机构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或出现其他不能继续担任辅助拍卖机构原因,管理人将报告法院后直接选用备选机构,不再重新选聘。评分表应由评选委员会成员签字。评选过程应形成记录,由评选委员会成员签字。
(二)评分细则
1.业绩及机构规模满分为25分
(1)业绩(满分15分):
三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网络破产拍卖项目数量最多者得15分,按照每低一个位次扣减2分。参选机构应对网络破产拍卖项目进行列明。(需提供管理人签署的委托合同)
(2)机构规模(满分10分):
①团队人员配置。团队人员配置,根据参选机构提供的人员名单综合考虑(数量、常驻、负责人等等因素),满分5分。
②公司注册资本最高者得5分,按照每低一个位次扣减1分。
2.服务方案满分25分
(1)基本满足本选聘文件各项服务要求和工作标准得10分。
(2)对选聘文件工作每项内容及要求有详细、规范和可执行措施,且高于本选聘文件各项服务要求和工作标准,根据其承诺内容及工作标准情况加1-15分。
(3)不满足本选聘文件各项服务要求的,按照作废件处理。
3.报价满分50分
报价标准:按渝高法(2020)132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标准》第一条规定的收费标准的百分比报价,最高不得高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标准》第一条规定的收费标准,高于此标准视为无效报价。对报价进行从低到高依次排序,报价最低者得50分,如出现两家或以上机构报价相同,则可以并列排名。按照每低一个位次扣减5分的规则计算出各参选机构的报价得分。
(三) 评定结果的告知
选聘结果将确定一家中选机构、一家备选机构。评选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将选定结果告知被选定机构,并上传至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未入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所收取文件不退还。
八、合同签订
1.签约时间:管理人在中选机构确定后15日内与中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中选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可以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并向人民法院报告。若备选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的,管理人将重新选聘其他中介机构并同时确定一家备选机构。因中选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左名公司债权人或管理人造成的损失,中选机构应当予以赔偿;
2.签约主体:由本管理人作为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
3.中选机构拟定的委托合同不得与本招募公告内容和报名资料的相关内容冲突;
九、违约责任
中选机构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或者出现其他重大违约情形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费用的收取方式
1.拍卖过程中产生的人员、交通、差旅及办公费用等由中标机构自行承担。
2.辅拍服务费用在拍卖成交、买受人缴纳清余款后从拍卖款中支付。具体拍卖范围以每次拍卖时管理人委托为准,针对未通过拍卖方式处置成交的标的物,中标人不收取服务费用。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招募公告的解释权归重庆左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管理人有权根据本项目的情况决定撤回、无效或者重新选聘。
3.拟参加本次选聘的辅助拍卖机构在报价前可联系管理人,了解左名公司的资产状况。
4.未按规定方式和规定时间递交参选文件的,管理人有权拒收其参选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左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6、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抵税(费)财务拍卖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HK2024-06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抵税(费)财务拍卖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无采购预算,拍卖机构根据采购范围涉及的相关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市场竞争的原则,结合企业自身实力,自行测算完成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含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等),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计价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的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等进行佣金下浮率报价。
采购内容:拟聘请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1家,委托代理抵税(费)财物拍卖变卖。
服务内容:委托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对成功扣押、查封被执行人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进行拍卖变卖。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二年(具体服务期限起始时间以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根据招标人要求确认实施地点。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新成 立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2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询比(投标)资格;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询比(投标)资格说明》进行说明。
投标人当前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内,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询比评审前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询比(中标)资格。
(3)提供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3)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的第十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具备协助招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拍卖交易的条件(提供承诺函);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8号兴达综合楼3幢1单元6-1室。
3.方式:现场获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书(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代理公司留存:①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②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玉溪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8号兴达综合楼3幢1单元6-1室)。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玉溪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的采购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我公司通过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xi.gov.cn/)上发布公告,请各投标人留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南路13号
联系方式:冯老师 0877-207988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8号兴达综合楼3幢1单元6-1室
联系方式:14787766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俊
电 话:14787766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