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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8:43 文章来源:洪力浏览次数:46次

每日招标信息

1、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更新局南塔客货联运站地块拆除工程选取拍卖机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2024FW110327

项目名称:南塔客货联运站地块拆除工程选取拍卖机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通过竞争谈判采购选定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公开拍卖服务,委托公开拍卖南塔客货联运站地块拆除工程选取拍卖机构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采购人具备拍卖条件发出公告后,8日内完成拍卖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须具有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2). 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拍卖师资格证书中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至2024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楼)

方式:现场领取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 (1)须具有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拍卖师资格证书中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限价:拍卖佣金不超过拍卖成交价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沈阳市沈河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通天街29号        

联系方式:李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联系方式:吴工 024-22932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024-22932333

2、

2024年度巴河(团风段)黄砂拍卖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                              

2.项目编号:HBBW20241129-75                               

3.项目名称:2024年度巴河(团风段)黄砂拍卖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询价

5.预算金额:10万元

6.最高限价:10万元

7.采购需求:本项目巴河团风段库存黄砂共计约49.8万吨,总价值约20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具体以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本次询价为2024年度巴河(团风段)黄砂销售择优选取一家专业拍卖机构提供相应服务;本项目中标价为包干价,包含拍卖机构所有服务费、佣金、差旅费、利润、税费等全部相关费用,拍卖机构完成拍卖后,由标的买受人按本项目中标价格约定支付,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不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8.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合同约定。

9.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中小企业政策:

1)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

3.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4.特定资格要求:</p>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备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须至少具备1名位注册本企业的拍卖师,注册在本企业的拍卖师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注册期;暂停或吊销,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

3.方式:法定代表人参与本项目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合法授权委托人参与本项目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委托书(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或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在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现场递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12月0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p>

2.开启方式:在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现场开启文件,并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及其它信息均在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www.hbbwgczx.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团风县资本大厦10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713-6307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松良

电话:13986512233、13871970030

3、

永泰路1号厂房及3号厂房公开拍租的第三方拍卖服务(第二次)询价函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永泰路1号厂房及3号厂房公开拍租的第三方拍卖服务(第二次)

1.2项目委托单位: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3项目概况:泰路1号厂房建筑面积2994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7.12元/平方米/月,租赁期限为3年,年租金为615087.36元。永泰路3号厂房建筑面积2550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7.12元/平方米/月,租赁期限为3年,年租金为523872元。

1.4服务内容:对永泰路1号厂房及3号厂房公开拍租。

二、资质要求

2.1具备相关资质:1、拍卖经营许可证;2、营业执照;3、注册在企业的拍卖师不少于2名(提供复印件);

2.2具有公开拍租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长沙交易中心网站截图或入场交易书);

2.3评标办法及上限价:采用最低价法,上限价为2.5万元(费用由甲方支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拍租竞得方收取费用)。

三、投标文件组成

3.1 投标原件要求单独密封,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一)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二);

3.3 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承诺函(附件三)、基本资格要求证明资料(附件四)。

四、付款方式

4.1拍租成交的(单个项目完成后),拍租服务费于6个月内汇入委托拍租机构指定账户;

4.2拍租成交款项在委托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拍租委托机构 5 个工作日内将拍租标的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给委托方,不计息。

五、其他

5.1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16室(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59号)。(逾期送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31-82728090

六、附件

附件一:法人身份证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投标承诺函

附件四:企业资质及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4、

莱城发电厂2025-2027年废旧物资委托拍卖服务项目(第二次)

https://www.chdtp.com/staticPage/ormd/2024/12/02/ormd_3554837_1563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