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招标信息
1、
2024年8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01破申879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北京傲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9月3日作出(2024)京01破429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傲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开展,提高债务人财产的处置效率及质量,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方式选聘一家网络拍卖辅助机构为管理人提供拍卖辅助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拍卖资产情况
本案拟通过网络公开拍卖方式处置的债务人财产为债务人名下软件著作权等财产,亦包括后续新接管或调查到的需要处置的其他财产(若有)。
二、 拍卖辅助机构工作内容
1.对拍卖财产的种类、性质、数量、权属、权利负担、占有使用、过户条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2.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或者视频等宣传资料;
3.制作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文件,并经管理人审定后,在选定的拍卖平台上发布;
4.接受意向竞买人咨询并引领看样(如涉及);
5.利用自身客户渠道和资源对拍卖财产进行推介、宣传,增加拍卖财产曝光度,使拍卖财产价值最大化;
6.协助管理人办理财产交付及财产权属转移手续;
7.其他与财产拍卖相关的工作。
三、 拍卖辅助机构的选聘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
3.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4.接受法院及管理人的监督管理,能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5.具有丰富的网络拍卖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
6.管理人无须向拍卖辅助机构支付服务费用和报酬。
四、 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参与本次选聘的拍卖辅助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1.报名表(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职工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3.与本案无利益冲突及保密承诺函。
五、 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将上述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管理人工作邮箱(邮箱地址:liupengfei@east-concord.com),并邮寄一份原件至管理人;
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1座写字楼20层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3.联系人及电话:13070134029(刘律师)、18600026860(马律师);
4.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7时止。
六、 选聘方式
管理人将综合考虑报名单位的资质、经验、报价及服务方案等因素,择优选定本案拍卖辅助机构。如报名时限内仅有一家单位报名,管理人将根据该报名单位的报名资料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如符合选聘条件,将直接确定其为本案拍卖辅助机构。
北京傲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2、
河北亿隆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拍卖机构选聘公告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根据邯郸市天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10月26日裁定受理河北亿隆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河北亿隆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为亿隆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据亿隆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河北亿隆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为加快推进亿隆公司的资产变价工作,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选聘拍卖机构提供资产拍卖服务,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拍卖项目
河北亿隆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河北亿隆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的需要拍卖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等)。
二、拍卖机构要求
(一)系在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二)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 书》;
(三)信用良好,拍卖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无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记录,且通过有关部门年检;
(四)具备京东网、淘宝网线上拍卖功能,在破产资格网络竞价平台有过拍卖案例记录;
(五)具有企业破产清算案件资产线下拍卖经验或司法拍卖经验。
三、工作内容
(一)现场对拍卖标的物进行现场勘查、查明标的物现状及瑕疵情况;
(二)按照管理人提供的亿隆公司《财产变价方案》制定拍卖方案并组织实施拍卖工作;
(三)制作拍卖公告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拍卖公告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四)制作资产推介视频或图片,通过网络等方式发布拍卖信息,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拍卖宣传;
(五)接受意向买受人的咨询及现场看样预约,安排现场看样并配合完成现场看样工作;
(六)若竞买成功,督促竞买人及时支付款项,向管理人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流拍,则向管理人 提供流拍情况说明;
(七)协助管理人交付拍卖标的物;
(八)完成管理人提出的拍卖工作相关的合理要求。
四 、拍卖费用及支付方式
拍卖服务费即拍卖佣金,由拍卖机构向买受人自行收取,管理人不再另行向拍卖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过程中发生的公告费、场地费、差旅费、文印、交通费等)
五、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至少应包含的内容:
1、报名申请书一份;
2、营业执照;
3、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4、机构介绍;
5、拟指派人员名单,简介及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
6、报名机构服务业绩介绍及业绩证明材料;
7、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项目破产资产情况及变价方案制定的拍卖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工作时 间安排、人员安排、宣传计划、付款流程等拍卖服务方案;
8、承诺函,至少包括:
(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 进行内部分析和制定拍卖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认可本选聘拍卖机构公告内容;
(4)承诺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拍卖工作;
(5)报名机构收取拍卖佣金计收的比例及收取佣金最高上限的报价承诺(注:一旦成为中选机构,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9、其他报名机构认为需提供的资料。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二)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资料装订成册,纸质版一份。
六、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一)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7:00前;
(二)受理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丛台路与东环路交叉口江泉大厦29楼,河北紫微星律师事务所。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律师,15075001255。
七、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由管理人根据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综合考虑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方案和收费报价等事项进行评选后,综合选择一家拍卖服务机构。
除最终确认的选聘拍卖机构外,对已报名但未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评选完毕后,管理人将向中选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机构应于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与管理人 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如中选机构未能在前述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合同,管理人将取消中选人的中选资 格,重新进行公开选聘。
河北亿隆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3、
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拍卖服务框架协议单位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LA-2024-226
项目名称: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拍卖服务框架协议单位采购
最高限价说明:
1)工程性砂石、河道疏浚工程砂石拍卖费按拍卖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500万(含)以下为4%;500万—1000万为3.5%;1000万—2000万为3.2%;2000万—5000万为3%;5000万-1亿为2%;1亿以上1%;服务费不得高于以上标准的60%,当单笔拍卖服务费超过20万元时,按20万元计,由买受方支付;
2)产权租赁等拍卖费按委托方2%,买受方1%。各方单笔拍卖服务费超过10万元,按10万元计。
框架协议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武肃街1399号6楼代理部
方式:供应商可至代理机构现场获取或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电子版征集文件。售价(元):300元。 获取征集文件需提交获取文件登记表,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获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武肃街1399号6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9点30分00秒
开标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武肃街1399号6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见本征集文件附件。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万马路国联大厦
联系人:张潇 电话:0571-61060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武肃街1399号6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苏丽亚 联系方式(询问):0571-63811976、13989885222
质疑联系人:王光芬 联系方式:13606573508
4、
一、项目名称:凤阳县府城镇仓巷西侧仓巷美食城三年租赁经营权
二、项目单位:凤阳县城市管理局
三、项目内容:
1、拍卖服务内容:凤阳县府城镇仓巷西侧仓巷美食城三年租赁经营权项目交易全流程拍卖服务(交易方式为:现场拍卖)
2、项目预算:145.8万元/三年
3、拍卖服务费: 按照总成交价的2%收取拍卖服务费由中标的买受人支付。
四、资格要求
服务于滁州市的已入库拍卖代理公司
五、指定拍卖机构名称
拍卖机构名称: 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
六、选取方式
拍卖机构选取方式:直接指定
七、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15855051122
备注:项目单位对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跳转至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凤阳县府城镇仓巷西侧仓巷美食城三年租赁经营权
二、项目单位:凤阳县城市管理局
三、项目内容:
1、拍卖服务内容:凤阳县府城镇仓巷西侧仓巷美食城三年租赁经营权项目交易全流程拍卖服务(交易方式为:现场拍卖)
2、项目预算:145.8万元/三年
3、拍卖服务费: 按照总成交价的2%收取拍卖服务费由中标的买受人支付。
四、资格要求
服务于滁州市的已入库拍卖代理公司
五、指定拍卖机构名称
拍卖机构名称: 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
六、选取方式
拍卖机构选取方式:直接指定
七、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15855051122
备注:项目单位对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
赤峰市医院报废物资评估及拍卖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赤峰市医院现通过院内议价方式对下述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议价内容:赤峰市医院报废物资评估及拍卖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0000.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5.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交付要求:
1、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7个日历日内出具报废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出具3个工作日内公开拍卖信息。
2、投标报价应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报名方式:
须将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资格文件纸质版于2024年12月05日17:30(北京时间)之前送达或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1号赤峰市医院门诊7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476-8890631。招标采购办公室将响应文件及PPT模板以电子形式发送给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文件恕不接受报名。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6日17: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材料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招标采购办公室。电子版PPT加密后发至cfsyyzcb@163.com。
六、议价会上要求:
1、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2、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预审合格的供方,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参会。参会时,介绍参会项目(公司履约能力、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同类业绩、报价等)并回答相关问题,时长3分钟。
七、争议事项处理: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的通知》(内财购〔2022〕186号)中关于“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不对争议事项进行受理或处理”的有关内容,对限额标准 80 万元以下项目采购争议事项,按照《赤峰市医院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办法如下:
(一)争议提出时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争议。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后续多次争议将不予接受。
1.提出争议应当提交争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争议函须加盖公章,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争议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公告日期,争议项目的名称;
(3)具体、明确的争议事项和与争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争议的日期。
(7)争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8)争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争议受理时限: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争议后 1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争议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三)举报时限:争议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 个工作日内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或采购人预算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附件1:服务需求/Uploads/Picture/2024/12/03/u674ed9bcb1140.doc
赤峰市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6、
辽宁省分行风险资产拍卖代理中介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分行风险资产拍卖代理中介服务定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抵债资产拍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省分行风险资产拍卖代理中介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辽宁省分行风险资产拍卖代理中介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合法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二)诚信要求
1.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三)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AA 级(含)以上拍卖企业资质。
(五)财务能力要求
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证明。
(六)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辽宁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七)其他要求
1.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不良供应商禁入名单,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中退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获取方式:①现场购买: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 AA 级(含)以上拍卖企业资质复印件到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500 元(现金),售后不退。②网上购买:投标人将营业执照、AA 级(含)以上拍卖企业资质和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自拟)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njyxmb@163.com);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向资料合格的投标人发送报名表。投标人填写报名表并支付标书费后,将标书费汇款凭证+word 版本报名表回传至招标代理邮箱视为报名成功。标书费以电汇或网银的形式交纳。开户名: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沈阳市府大路支行营业室;账号:3301 0001 1920 0042 379,开户银行代码:1022 2100 0010。未按上述流程提供报名材料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负
任何责任。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 41 号(沈阳糖酒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 41 号(沈阳糖酒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1.入围供应商数量:2-3 家。
2.招标说明: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本次项目入围供应商仅取得向招标人供应入围项目相关货物或服务的资格,招标人将定期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评定。 如入围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价格 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入围承诺),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招标人有权在项目有效期内发起价格协商。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与订单,以及不承诺实际采购量。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1 万元]的投標保證金。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东北新闻网(http://zfcg.nen.com.cn/)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 88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 41 号(沈阳糖酒院内二楼)
联 系 人: 任俏
电 话: 024-25290088
电子邮件: lnjyxm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