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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1日 09:11 文章来源:洪力浏览次数:26次

每日招标信息

1、

河北临空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拍卖机构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https://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id=c47956b6-ffa9-462d-8c21-7877696853b3

2、

(2018) 02破54号大连益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选聘拍卖辅助机构的公告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13日裁定受理了大连益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益凯公司”)的破产清算案,并于2023年 7月26日解除高文律师事务所、万隆天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称“原管理人”)的益凯公司管理人职务,变更指定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以下称“管理人”)担任管理人。现管理人向社会公开选聘拍卖辅助机构

一、选聘人:大连益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项目需求及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

1.协助管理人对益凯公司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盘点,核实企业资产,所有动产及不动产分门别类拍照存档,对拍卖资产的数量、权属、权利负担、特点、欠缴税费、占有使用、质量瑕疵等情况全面摸底调查;

2.协助管理人制作、发布拍卖公告等信息,在选择的网络拍卖平台上发拍;

3.协助管理人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对处置资产开展全方位招商。包括但不限于将标的物推介在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中的网络拍卖平台上挂网展示,可以在标的物现场张贴、悬挂等方式全方位招商;

4.为管理人处置资产提供线上、线下辅助服务。线上服务包括各种文件、图片资料输入、上传;线下服务包括设置专人专线接受电话咨询和上门咨询,做好咨询人员的信息登记,带领客户查看标的、答疑解惑、签署竞买文件、办理标的交割手续等;

5.协助管理人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并在网络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通知其网络拍卖事项;

6.协助管理人与各大银行、投资公司合作,为意向客户解决资金难题;

7.协助管理人办理财产交付和协助办理财产权属转移手续;

8.协助管理人办理其他交办的工作。

(二)中选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在处理受托事务过程中获取的尚未公开的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人披露,不得利用尚未披露的信息牟利;

2.谨慎、合理地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为处理有关事务;

3.不得与益凯公司及受托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竞聘单位资格

(一)应聘服务商机构应具备司法拍卖、破产拍卖处置经验的机构

(二)应聘服务商机构应熟悉网络拍卖流程,具备网络拍卖经验的机构

(三)应聘服务商机构须为大连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名册的会员机构

(四)应聘服务商机构应能够保证派驻充足专业人员参与本项目,满足项目的实际需要,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队伍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五)应聘服务商机构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服务业绩,近3年无相关违法违规记录;

(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注:1.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聘。

四、其他要求

1.聘用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大连益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终结之日。

服务地点:大连市长兴岛。

五、竞聘文件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企业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二)机构及人员的执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拍卖服务业绩须提供《委托拍卖合同》或《拍辅协议》及拍卖成交截图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四)近三年,拍卖服务业绩须提供以下原件,《委托拍卖合同》或拍辅协议及拍卖成交截图;

(五)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竞聘机构的基本情况、所服务客户、工作业绩以及参与本项目的优势;

2.参与本次项目团队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资质和简历、项目经验;

3.报价方案;

4.获选后的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方案及思路等;

(六)承诺书,至少应包括:

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2.对本次邀请所涉信息及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3.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相关工作;

4.愿意接受本次选聘的结果,并自愿承担未能被选中的风险。

以上文件编辑成册后密封提交,一式一份。

竞聘人于竞聘会召开以前以快递邮寄或现场提交方式向管理人递交竞聘文件。

七、竞聘会召开时间和地点

2025年4月11日10:30(北京时间),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1901。

    八、联系方式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1901室

邮政编码:116023

   话:(0411)81825666

   真:(0411)84801599

人:王律师

E—mail :dlykcz@163.com

3、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25-099废旧物资回收、拍卖机构遴选项目(三次)医院磋商公告

25-061、25-075(详见25-061、25-075采购内容)序号2报名不足三家,现予以重发第三次公告。吉林大学第一医院25-099废旧物资回收、拍卖机构遴选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应在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5日09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099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25-099废旧物资回收、拍卖机构遴选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医院磋商

1.本项目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2 供应商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拍卖师执业资格,近三年内无被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处分或警告通报批评记录;

3 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供应商不得与院方在职人员存在以下关联关系:

6.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院方在职人员存在劳动关系;

6.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院方在职人员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6.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院方在职人员为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6.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与院方在职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5与院方在职人员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0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潜在供应商在磋商文件领购时间内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和《产品信息汇总表》发送至:3810081619@qq.com,及时电话通知招标公司。(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

工作人员对供应商资格进行线上审核,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按照邮箱收到的材料填写报名表后获取磋商文件。

3.售价

该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5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不含报价单):2025年04月1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签字的正本扫描件(PDF版)上传至3810081619@qq.com{电子文档命名:25-xxx、代理商简称、注册证XX页、授权XX页、服务承诺XX页}

2.递交响应文件纸质版:2025年04月15日09时00分前,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送达至吉林大学第一医院7号楼B2维修班会议室,超时送达的文件恕不接受。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时00分

地点:吉林大学第一医院7号楼B2维修班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上传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必须加盖公章):

1)供应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项目负责人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基础信息截图(包含“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及“变更信息”);

5)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证明;

2、其他说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直属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现将该项目进行第三次招标挂网公告,本次公告结束后,合格报名供应商达到三家的,磋商活动正常进行;合格报名供应商仅有两家的,采用磋商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合格报名供应商只有一家的,需要评审专家组出具磋商文件及技术条款无歧视性、排他性论证声明,则可以继续采用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址: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

 系 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18343118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与大经路交汇恒兴国际城5号楼8508(全安街道办事处5楼)

 系 人:咸婷婷

联系方式:0431-80543872

4、

关于公开选择拍卖服务机构的通知(若尔盖县幕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经阿坝州人民政府批准,受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委托,定于2025年5月8日10:00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大厅(汶川县威州镇双拥路10号),对四川省阿坝州若尔盖县幕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四川省若尔盖县幕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2.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3.地理位置:若尔盖县麦溪乡幕村

4.面积:0.2013平方公里。

拟设矿区周边300m范围内无其他矿权,不存在矿权重叠、纠纷。矿区范围与生态红线和基本草原范围、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铁路、重要公路、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等不存在重叠压覆。

5.开采标高:+3940米至+3746米

6.资源储量:查明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石资源量571.7万立方米(1537.9万吨)

7.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空白区新设采矿权,未动用。

8.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组织实施。

9.拟出让年限:5年   

10.起始价:460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

1.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买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报名材料

1.竞买申请书(格式详见拍卖须知附件);

2.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3.竞买承诺书;

4.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与川汶高速、郎川高速、川红高速三条高速的砂石材料供应单位签订关于三条高速砂石资源保供协议或保障以上重点项目建设砂石资源供应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拍卖须知附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提交申请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及办理相关手续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拍卖须知附件);

四、本次标的以现状拍卖,标的公告之日起现场展示。

五、资格审核及报名时间

1.提交申请报名材料:2025年3月31日9:00时至2025年4月28日9:30时止,有意竞买者登陆http://ggzyjy.abazhou.gov.cn/点击报名、下载拍卖文件、提交申请报名材料。

2.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4月28日9:30时至2025年4月29日17:00时止。

3.缴纳保证金时间:经审查,符合且确认竞买人资格条件的竞买人方可于2025年5月6日9:30时前将保证金一次性转到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操作流程详见:

https://ggzyjy.abazhou.gov.cn/Jyweb_New/XXGKView.aspxNewType=3&SubType=60&SubType2=104&Id=d1a7eafe-b1c0-4551-b3ca-9a0cdedb1122&aXTLX=3&aXXLX=104(注:1.转账务必进行分配操作,要把竞买保证金分配到具体参与的项目上,未进行分配操作,视为未缴纳竞买保证金。2.报名成功后须《国有产权和土地矿权竞买保证金缴纳回执》。)

4.领取《综合评比》细则:确认资格且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可凭上述申请报名材料及保证金缴纳凭证、《国有产权和土地矿权竞买保证金缴纳回执》2025年5月7日17:00时前到阿坝州自然资源局现场签署《保密承诺书》并领取《综合评比》细则。

六、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现场拍卖出让。

(二)竞价程序及确定竞得人标准

本次出让采取“现场拍卖+综合评比”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本次出让现场拍卖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整数倍,不设置保留价。首先进行现场竞价,当最高报价未达到起始价时,该宗矿业权流拍;最高报价达到或超过起始价但低于9200万元时则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若报价达到9200万元时,仍有2家或2家以上竞买人愿意参与综合评比,则转入综合评比阶段(参与综合评比的竞买人须在现场拍卖结束后2小时内密封提交综合评比阶段的投标资料至拍卖现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参与综合评比)。评比委员会经过评定,确定各竞买人的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最高者为竞得人,按9200万元成交。

(三)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保证金应在2025年5月6日9:30时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

2.保证金额:人民币陆仟万元整(60,000,000.00元)。

3.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4.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回;竞得人在缴纳完成出让收益(金额部分)后,凭出让收益缴清凭证到阿坝州自然资源局提出退还保证金申请,由阿坝州自然资源局向矿业权交易机构提交相关资料,矿业权交易机构在收到退款申请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回;项目发生终止的,相关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回。

七、签订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及登记

1.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凭竞得人与川汶高速、郎川高速、川红高速三条高速的砂石材料供应单位签订的关于三条高速砂石资源保供协议、成交确认书到阿坝州自然资源局办理《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事宜。

2.《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采矿权竞得人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3〕10号)等相关要求,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部门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10%,剩余部分在自取得采矿许可证起3年内(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一半)均摊缴清;竞得人也可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自愿一次性缴清。

3.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到阿坝州自然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八、风险提示

1.该矿权是为了保障我州川汶、郎川、川红高速公路建设等重点项目所需的砂石资源而设立,应定向供应砂石资源。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与川汶高速、郎川高速、川红高速三条高速的砂石材料供应单位签订关于三条高速砂石资源保供协议后方能与阿坝州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如竞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出具上述砂石资源保供协议,导致未能如期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2.矿权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产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州地方性政策,自行评估投资风险。

3.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其相关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开采区块资源前景、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竞买申请人应充分了解出让开采区块的现状、地质成矿条件及土地、林权、地表附属物、道路、废土废渣占地堆放、社群关系等影响开采作业的外部条件,自行评估投资风险。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开采区块的现状与潜在风险已有清晰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后,竞得人不得以资源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因素为由对成交结果、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或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退还交易服务费、矿业权出让收益等要求。

5.本次出让的是采矿权,不包括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所必须的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采矿范围内涉及的用地、用林、道路及地面附着物赔偿等事项,由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帮助协调解决,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

6.本次拍卖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7.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须在5个月内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有关要求向阿坝州自然资源局提交采矿权新立登记申请,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1年内投产;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运行,正式投产后2年内应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未按上述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竞得人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如在服务年限内已开采完出让资源储量的或服务年限到期的,均需要停止采矿活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是否继续延续,由登记机关按照届时的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等依法办理。

9.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涉及安全生产、环保、水土保持、用林、用地等事项,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应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林地、军事设施、文物保护等相关规定,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0.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采矿权占用费(使用费)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开采信息公示、安全生产等法定义务;在开采阶段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落实“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对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地保护矿山生态及地质环境,严禁超越《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开采境界线违规开采边坡压覆资源量。

11.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若因资金、生产技术条件等采矿权人自身因素导致出现以下情形,将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①停工停产达到一定期限;②未按审查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开采、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③未要求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

12.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3.资料查阅。阿坝州自然资源局提供本次出让涉及的相关地质资料,意向竞买人按照相关规定向阿坝州自然资源局申请查询使用相关资料。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联系电话:0837-2828373。

十、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四川嘉源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19980515729            

委托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350957390            

详询:http://ggzyjy.abazhou.gov.cn/ (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ggzyjy.sc.gov.cn/jyxx/002005/002005001/20250331/CD1AFF05-BCF1-4F90-B139-B79A210D1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