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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拍卖石横镇高余商贸中心两处房产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1日 10:47 文章来源: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浏览次数:724次

拍卖方式:网络拍卖

拍品类型:房地产

委托方:司法委托

拍卖会地址: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

拍卖会时间:2017-05-08 09:00

预展地址: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2017年04月01日 09:00:00 至2017年05月03日 11:00:00

联系方式:18660405536

联系人:冯先生

网址:www.sd-yinxing.com

公告内容 

拍卖位于肥城市石横镇钢厂路南特钢路西 

高余商贸中心两处房产公告 

受肥城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5月8日9时--2017年5月9日9时(延时除外)通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pm.caa123.org.cn/)依现状对以下标的以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肥城市石横镇钢厂路南特钢路西高余商贸中心两处房产(产权证号:S084714-01号;S084714-02号及S084675-01号;S084675-02号)。建筑面积合计约539.3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约629.25平方米,使用权终止日期2046年10月25日(详见公司网站)。拍卖参考价85.3952万元,竞买保证金9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三、竞买申请: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17年5月3日11时之前(以实际到账为准)缴纳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户名: 肥城市人民法院;账号:100460907910016666500;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若以现金缴纳的,须到收款单位开户行所在营业部(肥城市长山街031号)办理。该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注明缴款人姓名或名称及“(2017)肥法技字第117号拍卖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不计息退还。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7年5月5日11时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四、拍卖方式:互联网拍卖。竞买人凭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系统发放的竞买人账号和密码自行登录系统参与竞价。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见报之日起至2017年5月3日11时止,标的物的所在地。 

六、特别说明 

1、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人确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协调解决相关事项,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相关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七、公司地址、咨询电话及网址: 

地址: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8号楼西区22楼) 

电话:18660405536 13969167101  

网址:www.sd-yinxing.com  微信公众号:光彩银星拍卖 

八、法院监督电话:0538-3567075 

                          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