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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3日 09:45 文章来源:青海钰容拍卖有限公司浏览次数:665次

拍卖公告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海阳之光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名:青海健翔高科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日光节能温室、蔬菜加工房、保鲜库等资产。

评估价:3471.5929万元;

起拍价:2430.11503万元;

保证金:180万元;

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标的简介:该标的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农业示范园区,标的分为以下6个部分。

1、在用低值易耗品

主要包括白色透明纱织窗帘、紫红色不透光窗帘、配菜小车、灭火器、饮水机(大、小)、打孔机、不锈钢垃圾桶等11项,购置于2013年12月,状况良好。

2、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1#办公楼、2#办公楼、蔬菜保鲜库、彩钢房仓库、厕所、电机房、彩钢房宿舍、冷库、1#泵房、2#泵房、烘干房、看守房、后厨、洗浴中心用房、餐饮中心用房等15项。

(1) 1#办公楼:砖混结构二层,建筑面积119.87㎡,外墙青灰压光刷涂料,铝塑复合窗,防盗门,防水屋面;室内墙面刷白,800*800地板砖地面,普通照明灯具、暖气设施齐全;独立卫生间设计,上下水畅通。2013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

(2) 2#办公楼:砖混结构二层,建筑面积131.25㎡,外墙青灰压光刷涂料,铝塑复合窗,防盗门,防水屋面;室内墙面刷白,800*800地板砖地面,普通照明灯具、暖气设施齐全;独立卫生间设计,上下水畅通。2013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

(3)蔬菜保鲜库:混合结构一层,建筑面积积199.66㎡,外墙青灰压光刷涂料,彩钢夹心板屋面;室内墙面刷白,水泥地面;无上下水暖设施。2013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

(4)彩钢房仓库:彩钢夹心板结构,建筑面积121.63㎡,塑钢门窗,普通照明灯具,水泥地面。2013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

(5)厕所:混合结构,建筑面积87.36㎡,砖墙,彩钢夹心板顶棚,普通照明灯具,水泥地面。2013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

(6)电机房:混合结构,建筑面积62.54㎡,砖墙,彩钢夹心板顶棚,普通照明灯具,水泥地面。2013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

(7)彩钢房宿舍:彩钢夹心板结构,建筑面积464.4㎡,塑钢门窗,普通照明灯具,水泥地面。2013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

(8)冷库:混合结构,建筑面积510㎡,钢管立柱,钢架梁,隔热板墙板,水泥地面。2013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

(9)1#泵房:砖混结构一层,建筑面积积26.55㎡,外墙青灰压光刷涂料,混凝土现浇屋面,铝塑复合窗,防盗门;室内墙面刷白,水泥地面。2013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

(10)2#泵房:砖混结构一层,建筑面积积51.75㎡,外墙青灰压光刷涂料,混凝土现浇屋面,铝塑复合窗,防盗门;室内墙面刷白,水泥地面。2013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

(11)烘干房:彩钢夹心板结构,建筑面积27.75㎡,水泥地面。2013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

(12)看守房:砖混结构一层,圆形设计,建筑面积积16.01㎡,外墙青灰压光刷涂料,彩钢夹心板屋面,铝塑复合窗,防盗门;室内墙面刷白,水泥地面。2013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

(13)后厨:砖混结构一层,建筑面积积520.7㎡,外墙青灰压光刷涂料,混凝土现浇屋面;室内墙面刷白,地板砖地面。2013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

(14)洗浴中心用房:砖混结构一层,建筑面积积701.29㎡,外墙青灰压光刷涂料,砼屋面;室内瓷砖墙面,地板砖地面,木门,大包门套。2013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

(15)餐饮中心用房:混合结构一层,建筑面积积1377.37㎡,外墙青灰压光刷涂料,木门,大包门套;室内二级吊顶,地板砖地面,壁纸墙面,造型背景墙,布艺窗帘。2013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

3、构筑物

构筑物包括智能温棚、日光节能温室、方形大棚、广场、场区道路、网围栏、引水钢管(热水)、温泉泡池、吧台、办公楼前地平、砖围墙、1#羊圈、2#羊圈、1#猪舍、2#猪舍、餐饮中心装修项目等16项,2013年12月建成。

4、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根据现场实际清查盘点,主要包括三相交流同步发电机、方形水箱、金马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微耕机、变频调速恒压供水控制柜、自动反冲洗叠片过滤器、多功能包厢消毒(保洁)柜、豪华型(消毒)保洁柜、透明冰箱、桑拿干蒸器、针式打印机等13项,购置于2012年5月至2013年12月,资产状况良好。

5、家具用具

家具用具主要包括布艺三人沙发、布艺单人沙发、木雕虎腿靠背椅、直腿靠椅、单人床、双人床、木质电动圆桌、木雕皮面太师椅、仿藤休闲桌椅、洗浴档案柜、按摩床、换衣凳、普通圆桌、木床、办公桌、钢质高低床、老板椅、会议桌、铁皮文件柜、会议条桌等42项,购置于2013年12月,资产状况良好。

6、车辆

车辆主要包括金杯面包车1辆、长安微型厢式车2辆、农用车1辆,概况如下:

(1)金杯面包车:1辆,车号:青E10910号;颜色:白色;购置时间:2014年3月。被执行人未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购置发票等权属证明资料。

(2)长安厢式运输车:1辆,车号:青E71513号;型号:SC5026XXYDB4,颜色:银灰色;发动机型号:JL466Q1,总质量:1850kg,整备质量:1115kg,额定功率:50.7kw,购置时间:2013年12月。被执行人未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购置发票等权属证明资料。

(3)长安厢式运输车:1辆,车号:青E80890号;型号:SC5026XXYDB4,颜色:银灰色;发动机型号:JL466Q1,总质量:1850kg,整备质量:1115kg,额定功率:50.7kw,购置时间:2013年12月。被执行人未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购置发票等权属证明资料。

(4)五征农用车:1辆,7YD-1450DA11,购置日期:2013年4月。无任何手续。

三、拍卖时间:2018年 8月13日10 时至 8月14日 10时 (延时除外)

四、调查情况:

1、本次拍卖的房屋建(构)筑物修建在农村集体流转土地上,土地流转年限为20年(即2012年3月30日至2032年3月30日),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规定,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与土地使用权年限,应按土地使用权年限计算成新率。该房屋建(构)筑物建成投入时间为2013年12月,故房屋建(构)筑物的使用年限依据规定土地租期减去建设周期确定为18.25年。土地流转年限到期后,土地续签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2、蔬菜大棚共有207个,目前只有120个正在种植,其余87个未投资使用,后期须投入相应资金启动。

3、青E10910号金杯面包车、青E71513号长安厢式运输车、青E80890号长安厢式运输车属于非营运车辆,被执行人未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及购车发票等资料。五征农用车无任何手续。

4、2016年8月22日恰镇政(2016)182号《关于同意恰卜恰镇上塔迈村高科技农业生态示范园经营权转让给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的函》,经营权权属单位是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目前该标的物的经营开发权由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与青海天缘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经营开发。

5、青海天缘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共和县高科技生态农业示范园资产承租人。承租时间20年(限期至2037年5月31日止)。

五、竞买须知: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2、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8月8日前与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青海钰容拍卖有限公司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3、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4、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除保证金)应于2018年8月24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西宁市西关街分理处,账号:6300 1383 6030 5000 1551。

5、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账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6、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予以协助。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如若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六、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増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七、咨询、标的查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青海钰容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索取标的资料并联系查看标的现场,查看标的现场的时间定于2018年8月2日至8月3日17时。

八、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的内容。

咨询电话:0971--8219611   束女士 13897237600   

王先生 13099797707

乔先生 13997198433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5号新大地大厦15楼

法院监督电话:0971—6165235     

拍卖辅助机构:青海钰容拍卖有限公司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