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融机构持有的莱芜市涝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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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金融机构持有的莱芜市涝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本金800万元、利息549.56万元(利息计算至2018年10月10日)。保证贷款。该金融机构收购前,该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法院查封保证人山东省莱芜市辛庄煤矿有限公司名下采矿权。
企业概况:
一、主债务人情况
莱芜市涝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30日,位于莱芜市钢城区辛庄镇涝坡村,经营场所为莱芜市涝坡煤矿所有,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11.33万元,法定代表人陈钦成。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
二、保证人情况
1、保证人莱芜市涝坡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20日,位于莱芜市钢城区辛庄镇涝坡村,经营场所为莱芜市涝坡煤矿所有,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62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萌。经营范围:钢材、木材、铁矿石、铁精粉、矿用物资、针织品、服装、纸张、办公用品的批发零售;耐火材料的生产销售;煤炭零售。
2、保证人山东省莱芜市辛庄煤矿有限公司, 该公司位于莱芜市钢城区辛庄镇西照临村,注册资本2450.92万元,法定代表人赵怀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炭开发、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企业主体资格存续,仍在经营中。该公司名下采矿许可证号为C3700002011031120109457号,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储量688万吨;生产规模30万吨/年;矿区面积2.4281平方公里;有效限期至2018年4月10日。
3、保证人陈钦成
陈钦成,男,汉族,身份证号37091919510513401X,系主债务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三、诉讼执行情况
2013年5月3日,原债权人建行莱芜分行将主从债务人诉至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金800万元及利息。经调解,2013年10月16日作出(2013)莱中商初字第46号民事调解书:莱芜市涝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800万元及利息,于2014年3月16日前偿还200万元现金,于2014年7月16日前偿还200万元现金,剩余本息于2014年10月28日前全部还清;莱芜市涝坡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省莱芜市辛庄煤矿有限公司、陈钦成承担连带责任。2014年9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中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省莱芜市辛庄煤矿有限公司名下采矿权(证号为C3700002011031120109457号),查封期限至2019年7月29日止。目前该案尚在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