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会国土资告字[2018] 13号
经会同县人民政府批准,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申请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申请人可于 2018 年11月20日至 2018 年12月10日到怀化市公路局铁路桥旁三楼湖南中信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和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 年11月20日 至 2018 年12月10日到怀化市公路局铁路桥旁三楼向湖南中信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下统称“保证金”)实际到账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12月10日 16 时止。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人将在2018 年12月10日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签订竞买协议。竞买未成功的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由收款方无息退还。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2018年12月11日 9 时30分在会同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矿业权交易大厅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本宗国有建设用地拍卖出让设有保留价,通过现场竞价并不低于保留价,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买受人自行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并按法律、法规缴纳相关税费。
(四)买受人严格遵照执行国土资发[2010]204号《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坚决制止擅自调整容积率行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由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湖南中信拍卖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并依法出具成交确认手续;
(六)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竞买人一经签署《竞买须知》并参与竞买,即表示同意接受和自愿遵守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等相关拍卖文件的全部条款。
(七)本次拍卖仅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网络、信函及电话等方式申请。
八、 竞买保证金帐户:
开户单位:会同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会同县支行:1914 0116 2920 0016 640
湖南会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2015600000000105
(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须在银行的转账单上注明:会同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申请人△△△交纳会201813号土地竞买保证金。并经收款人到账确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怀化市迎丰西路328号(市公路局铁路桥旁三楼)
联系人: 郭女士 0745-2249588 13574597882
张女士 0745-8828961
会同县国土资源局
湖南中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