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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金融机构享有山东福泰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债权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2日 08:26 文章来源:光彩银星拍卖浏览次数:26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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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金融机构享有山东福泰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本金500万元、利息68.48万元(利息计算至2018年11月22日)。保证贷款,保证人为山东珑山实业有限公司、苏希敬及其配偶孙晓明。我公司收购前,本债权项目已经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审理并判决生效,尚未进入执行程序。因珑山实业破产,原贷款行起诉了主债务人和其他自然人保证人,诉讼中查封了保证人苏希敬和孙晓明银行账户三个、轮候查封苏希敬房屋及土地二宗。

企业概况:

一、主债务人情况

山东福泰陶瓷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11日,位于淄博市博山区八陡镇福山村,由原博山福泰日用瓷器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19日更名而来,法人代表苏希敬出资450万元,占总资本的90%,主营日用陶瓷的设计、生产、研发、制造、销售。公司登记状态:在业,经核查,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目前企业已处于停产状态。

二、保证人情况

1、保证人山东珑山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1月15日,住所地淄博市博山区夏家庄镇五龙街86号,法定代表人:岳来禧,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岳来禧为大股东的12名自然人股东出资 ),经营范围:煤炭的批发经营。2016年11月15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山东珑山实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目前破产程序进行中。

2、保证人苏希敬、孙晓明均为自然人保证人。

三、诉讼情况

本户债权原贷款行已向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7年12月25日作出案号为(2017)鲁0391民初1936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借款本金500万元及相应利息。

因珑山实业破产,原贷款行起诉了借款人和其他自然人保证人。诉讼中查封了苏希敬和孙晓明银行账户三个,金额合计28936元;轮候查封苏希敬位于博山区中心路108号泰和花园3号楼东二单元3-4层东户房产及土地,该房产博山区人民法院首查封,涉案本金361万元,博山区人法院第一轮候查封,涉案本金80万元。轮候苏希敬位于淄博高新区柳泉路国贸大厦05层09号房屋及土地,该房产已抵押给博山农村信用社(现博山农商行),抵押金额4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