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1为第三方日照冠宁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岚山区岚山路以北、玉泉四路以西的商业用房(共6层,位于第4层),建筑面积98.19平方米,最高抵押担保金额20万元。 抵押物2为宋佳佳名下的住宅(两套),面积合计220.99平方米,为按揭贷款后第二次抵押。(1)房产面积106.3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34.04平方米,位于日照市海港花园001幢3单元501号(2)面积114.6平方米,位于日照市碧海路西、太公三路南(教授花园三期)100幢01单元102号,按揭贷款金额合计181.71万元。截至目前,第一套余额16.35万元、第二套余额为52.04万元,按揭贷款余额合计68.39万元,最高抵押金额合计164.85万元。 抵押物3为汽车两辆(公爵和途锐),其中途锐权属借款人,公爵权属保证人为徐新杰,以上两辆车账面价值96万元,最高抵押担保金额合计200万元。
抵押物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