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人:郭海涛、张培;2、保证人:淄博聚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办公桌椅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开发集成,计算机租赁维修,家电销售维修,计算机耗材办公用品销售等。目前正常经营,存在一定的代偿能力。;3、保证人:郭海涛、郭淑珍,名下房地产均已抵押,无其他有效资产可进行追偿;4、保证人:张艳美,无其他有效资产可进行追偿;
已诉,未判决
抵押物为郭海涛(法人代表)、张培(第三方)名下房产、土地使用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为淄国用(2011)第F02736号,座落为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69号1号公建楼3号,地类(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75.54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47-09-05,房权证号为淄博市房权证淄博高新区字第01-1171869号,建筑面积为 1504.6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为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