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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新艺印务有限公司债权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3日 14:31 文章来源:洪力浏览次数:231次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滕州市新艺印务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总额为1,210万元,其中:本金900万元、利息310万元,截至2018年6月20日,下同,2018年6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债务企业在枣庄市。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6月20日,长城山东省分公司公司拥有该公司债权总额为1,210万元,其中:本金900万元,拖欠利息310万元,由第三方滕州市新艺彩印厂房地产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滕州市新艺印务有限公司位于滕州市南洪绪镇团结村104国道西旁,主要经营范围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销售,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1000万元,股权机构为:滕州市新艺彩印厂以实物投资700万元,占比70 %;自然人王克敏以货币投资300万元,占比30%,法人代表王克敏。因受内外部各种不利因素影响,该企业自2015年1月份处于停产状态。

三、抵押物情况:

该笔债权由由第三方滕州市新艺彩印厂名下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提供抵押,房地产位于滕州市洪绪镇团结村,土地证号为滕国用(2007)第出214号,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登记面积9895平方米,设定抵押评估面积9895平方米(折合为14.84亩),对应地上建筑物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滕房权证洪绪字第47223001号,设定抵押面积6906.35平方米,该房地产已被多家债权人查封保全,该抵押签订了最高额抵押额合同,设置最高抵押额900万元。

四、诉讼执行情况:

2015年7月23日,滕州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015年10月26日案件判决,2016年1月6日,工行对新艺彩印厂权属项下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进行查封,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述债权主债务人、保证人均已停止经营,债权已诉讼。

尚可能存在其他方面的各种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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