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等3户
所在地:烟台市
债权本金:231,307,960.57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行收购的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主债务人 | 保证人 | 本金 |
1 | 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 | 杜景龙、王香荣 | 149,959,948.32 |
2 | 烟台龙强贸易有限公司 | 长青建材产业(蓬莱)有限公司、张洪亮、于霄龙 | 60,665,345.16 |
3 | 烟台荣达木业有限公司 | 房义海、曾惠荣 | 4,500,000.00 |
合计 | 215,125,293.48 |
1、主债务人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系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地为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屺母岛路北,法定代表人:杜景龙,经营范围为:原木切割加工、销售。木材、钢材、日用百货、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电器、机电设备及配件、办公用品、工艺礼品、劳保用品、橡塑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黄金及白银制品批发、零售;普通货运、货运代理、货物配送、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杜景龙:身份证号210824195902150435,居住地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白梅街23号内。
保证人王香荣:身份证号370613195912130029,居住地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白梅街23号内。
(2)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一:债务人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名下房产,房产证号为龙房权证龙办字第201005928号,房屋坐落于龙口屺母岛路北,面积2646.48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证号为龙房他证龙办字第2016070210号。
抵押物二:债务人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名下房产,房产证号为龙房权证龙办字第201005931号,房屋坐落于龙口屺母岛路北,面积19679.81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证号为龙房他证龙办字第2016070211号。
抵押物三:债务人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名下房产,房产证号为龙房权证龙办字第201005933号,房屋坐落于龙口屺母岛路北,面积61754.95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证号为龙房他证龙办字第2016070212号。
抵押物四:债务人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龙国用(2010)第0710号,座落于龙口去屺母岛路北,出让用地,用途为工业,面积199984.40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证号为龙他项(2016)第0224号。
(3)诉讼情况:
该项债权已诉讼。
龙口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8日、2018年11月16日分别作出(2018)鲁0681民初6819号、6916号、6914号、6818号、6913号民事调解书,对11700万元贷款及保证和抵押权(抵押物一、二、三)予以支持。
同时,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22日作出(2019)鲁06民初19号民事判决书,对3300万元贷款及保证和抵押权(抵押物一、二、三、四)予以支持。
2、烟台龙强贸易有限公司,系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洪亮,住所地为芝罘区珠玑村北街付48号,经营范围:木材加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农副产品(不含粮油) 钢材 木材 日用百货批发 零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长青建材产业(蓬莱)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35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杜景龙,住所地为山东省蓬莱刘家沟工业园振兴路20号,经营范围:加工木质及其它新型建筑材料,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人张洪亮身份证号:231181199504233931;住址:北安市同辈林业局十三委一组7号。
保证人于霄龙身份证号:37060219880302001X,住址:烟台市芝罘区三明街18号内1号。
(2)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一:抵押人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名下房产,房产证号为龙房权证龙办字第201005928号,房屋坐落于龙口屺母岛路北,面积2646.48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证号为龙房他证龙办字第2016070210号。
抵押物二:抵押人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名下房产,房产证号为龙房权证龙办字第201005931号,房屋坐落于龙口屺母岛路北,面积19679.81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证号为龙房他证龙办字第2016070211号。
抵押物三:抵押人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名下房产,房产证号为龙房权证龙办字第201005933号,房屋坐落于龙口屺母岛路北,面积61754.95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证号为龙房他证龙办字第2016070212号。
抵押物四:抵押人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龙国用(2010)第0710号,座落于龙口去屺母岛路北,出让用地,用途为工业,面积199984.40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证号为龙他项(2016)第0224号。
抵押物五:债务人烟台龙强贸易有限公司以63000立方米原木在最高额7500万元范围内设立浮动抵押。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为2017-006。
(3)诉讼情况
该项债权已诉讼。
龙口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7日作出(2018)鲁0681民初46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烟台龙强贸易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930025元及利息。2.在本判决第一款所列债权范围内,原告对烟台龙强贸易有限公司、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3.被告长青建材产业(蓬莱)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款所列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烟台荣达木业有限公司,系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房义海,住所地为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沟头村,经营范围:木板加工、销售;木材、钢材、建筑装饰材料、日用杂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房义海身份证号:23232119620218171X,住址:黑龙江省海伦市伦河镇三委8组27号。
保证人曾惠荣身份证号:232321196509201789,住址:黑龙江省海伦市伦河镇三委8组27号。
(2)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一:抵押人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名下房产,房产证号为龙房权证龙办字第201005925号,房屋坐落于龙口港内,面积2953.98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证号为鲁(2016)龙口市不动产证明0000417号。
抵押物二:抵押人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龙国用(2010)第0707号,座落于龙口港内,出让用地,用途为工业,面积4544.38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证号为鲁(2016)龙口市不动产证明0000417号。
(3)诉讼情况
该项目已诉讼但尚未判决。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咨询电话:17853122887张经理 18660805068杨经理 13658617088刘经理 18615687711魏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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