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基本信息
(一)资产类型:金融债权
(二)资产基本信息:
1、债权总金额:
该公司在我行共有2笔贷款,截至2019年4月21日,债权总额72578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余额分别为39000.00万元和10500.00万元,合计贷款本金余额为49500.00万元,欠息23078万元。
2、担保方式
(1)3.9亿元贷款担保情况
抵押:以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包括酒店、旅业楼、歌剧院、歌剧院综合楼及员工宿舍楼面积为6.2万平方米的商业物业作抵
质押:以股东持有的公司80%和20%股权作质押,目前该公司已资不抵债,停止经营,质押股权无价值
担保:由两个股东及原公司总经办主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目前担保人均已逃往国外或逃逸无踪,无还款能力
(2)1.05亿元贷款担保情况
抵押:以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歌剧院和歌剧院综合楼面积为3.08万平方米的商业物业作二押
担保:由两个股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已逃往国外,无还款能力
(3)抵质押物综合分析
目前该债权有效担保为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包括酒店、旅业楼、歌剧院、歌剧院综合楼及员工宿舍楼,面积为6.2万平方米的商业物业。具体抵押情况详见下表:
抵押物现状分析:
抵押物中的酒店已出租,租赁期从2010年12月20日至2023年6月19日。旅业楼存在一定被占用情况,歌剧院前期已被出租经营。
抵押物查封情况:
抵押物全部已经由我行查封,且均为首封,其中3.9亿元案对主楼、客房(旅业楼及附楼)、员工楼、歌剧院为首封,1.05亿元案对歌剧院综合楼为首封,具体查封情况如下:
3、清收处置情况:
(1)3.9亿元司法执行情况
2015年3月9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并查封了抵押房地产。目前该案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2018年4月18日,广州中院通过摇珠确定深圳市国咨评估公司广州分公司作为3.9亿元案件相关抵押物的评估机构,于5月14日收到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3.73亿元。
(2)1.05亿元司法执行情况
2015年我行向广州中院提起民事诉讼,案号为(2015)穗中法金民初字第1476号,并对抵押物采取查封措施(首封)。2016年6月,广州中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依据生效判决,我行向广州中院申请立案执行,案号为案号为(2017)粤01执字1234号。广州中院于2017年10月25日摇珠选定评估机构,对该案抵押物(二押)进行整体评估,评估价值为3.18亿元。
针对上述两案,我行于2018年2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合并执行,于4月份又向广州中院提交整体拍卖申请书,目前该两案已完成评估工作。
(3)破产情况
2019年4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债权人陈永锋提出的对丽江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三)资产实景图
酒店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迎宾路,是一座准四星级酒店,酒店总占地面积为2716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建筑面积共计61,968.66平方米,由六栋白宫式建筑构成,周边有地铁3号线厦滘站,附近有“沙溪村”公交车站,有90、129、302A、303、303A、788、987、番17、番56、番58、番146等多路公交线路经停,酒店内设有往返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的机场快线站点和售票点,免费穿梭巴士服务前往莲花山港接驳往香港的客船服务,交通便捷度较高。
二、资产估值
目前已完成评估工作。司法评估价:69174.69万元
三、资产卖点
1、抵押物足值。司法拍卖评估价值为69174.69万元,可完全覆盖本金及部分利息;
2、地块所处周边区域已纳入三旧改造,该地块增值及经营潜力大;
3、权属清晰。已拿到法院判决书,唯一抵押,首封,无权属问题;
4、主体建筑出租。收购后可选择是否继续续租,购买后就可有现金流回流等。
四、咨询电话
如有意向,请咨询18660805068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