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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隆运食品有限公司债权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3日 16:39 文章来源:洪力浏览次数:511次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持有的烟台隆运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持有对烟台隆运食品有限公司债务企业的债权1笔,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1596.03万元,其中贷款本金1500.00万元,利息89.94万元,其他费用6.09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18年11月1日,之后利息、罚息等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2.债务人情况

烟台隆运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位于烟台市莱山区隆运路1号,法定代表人王洪运,注册资本50万美元,出资人烟台润昌水产有限公司出资15万美元,占比40%,徐刚出资15万美元,占比30%,周海涛出资15万美元,占比30%。该企业属农副食品加工业-水产品加工-水产品冷冻加工,企业主要生产销售冷冻水产品。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经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

3.保证人情况

王洪运,男,汉族,1962年出生,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370602196205262116,住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黄海城市花园百合园5号楼3单元1001号。

4.抵押资产情况

本债权项目抵押物位于烟台市莱山区隆运路1号,其中土地面积11481.5平方米,土地证号:烟国用(2006)第2242号,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2056年10月。房产证号:烟房权证莱字第008806号,建筑面积9490.89平方米。

5.诉讼情况

2018年6月29日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0613民初4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烟台隆运食品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罚息,对烟台隆运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拍卖变卖所得在2025万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王洪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主债务人已停止经营,抵押物现出租给他人经营。

尚可能存在其他方面的各种瑕疵。

咨询电话:17853122887张经理  18660805068杨经理  13658617088刘经理  18615687711魏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