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山东分公司持有肥城市龙祥纺织有限公司债权,截止至2019年3月20日,债权总额18,373,819.01元,其中:本金18,000,000元,利息373,819.01元,贷款方式为保证贷款,担保人为肥城金隆纺织有限公司、肥城依诺威纺织有限公司、李祥芝、马力。
1、主债务人基本情况:肥城市龙祥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15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肥城市新城工业三路006号,法定代表人马凤秋。该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由李祥芝认缴出资940万元,郝伟认缴出资6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棉纺、棉织、棉花及棉制品生产、收购、加工(不含棉花加工)批发、零售,天然纤维产品、化纤产品、棉籽皮、机电产品、金属材料销售,房屋及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运,货物运输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登记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在。
2、担保人基本情况:保证人一,肥城金隆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月16日,注册地址为肥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石正祥,注册资本1467.6万元,由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认缴出资1467.6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绗缝制品、棉制品及其加工的服装、鞋帽、手套、箱包、玩具、睡袋,家纺床上用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人二,肥城依诺威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1日,注册地址为肥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刘礼仁,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石凤兰货币出资120万元、刘礼仁出资1880万元,经营范围为:棉及化纤纺织、棉短绒、麻纺织品加工、销售,棉籽皮、棉纺织品、机电产品、金属材料销售,房屋及机械设备租赁,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进出口贸易,电力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人三:李祥芝,女,1955年12月27日出生;马力,男,1958年1月13日出生,夫妻二人居住于济南市市中区三箭如意苑18号楼1单元1102室。
4、诉讼情况:经向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4月22日作出(2019)鲁0983民初11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被告肥城市龙祥纺织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支行借款本金1800万元及利息;被告肥城依诺威纺织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李祥龙、马力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在最高限额21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肥城金隆纺织有限公司对借款本金1800万,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肥城依诺威纺织有限公司、李样芝、马力,肥城金隆防织有限公承据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肥城市龙祥纺织有限公司追偿。
尚可能存在其他方面的各种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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