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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新东方汽车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贷款本金1200万元,表外利息29.83元,剥离费用9.9万元,截止到2019年5月31日孳生利息为104.14万元,债权总额1343.87万元。
主债务人诸城市新东方汽车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芦河大道与场站路交汇处,法定代表人臧家兰,注册资本1,000万元,2018年12月26日注册资本变更为150万元,其中股东臧家兰出资75万元、车秀玉出资52.5万元、马勇男出资15万元、高华栋出资7.5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汽车与摩托车仪表,仪表板饰件、汽车电子电器;销售汽车玻璃;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无注、吊销记录。
保证人为吕清宝、李雪琴、车秀玉、张怀金。
抵押物情况:(1)抵押物为借款人诸城市新东方汽车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位于诸城市北外环路南侧,土地证号:诸国用(2010)第03012号,面积26,364.93平方米,工业用地,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证号为诸他项(2015)第20151004号。该宗土地目前闲置,该宗土地坐上厂房抵押给浦发银行,土地亦二押给浦发银行,因为债务人涉及担保圈和民间借贷问题,土地已被其他债务人多轮查封,原兴业银行查封轮次较为靠后。(2)抵押物为借款人诸城市新东方汽车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位于昌城镇中疃子村埠口村,土地证号:诸国用(2013)第14024号,面积14,792㎡,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证号为鲁(2017)诸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405号。该宗土地目前企业自用,因为债务人涉及担保圈和民间借贷问题,土地已被其他债务人多轮查封,原兴业银行查封轮次较为靠后。
已诉讼确权。
抵押物房产已存在被抵债、转让的情况。 抵押物房产已存在被抵债、转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