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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享有对青岛金华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本金3,411.59万元、利息1,032.37万元(利息计算至2018年10月23日企业破产之日),其他费用22.81万元,保证及抵押贷款,保证人为青岛金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物为第三人金磊、金景善、孙玉梅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的商业房产。上述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2018年10月23日,莱西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青岛金华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目前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
企业概况:
一、借款人情况:青岛金华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9月25日,公司住所地为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金华路1号,注册资金1000万元,股东为青岛金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孙玉梅、金磊。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金景善,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汽车维修检测设备,仪表,仪器,机电一体化产品,空调制冷设备及维修设备和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计算机软件开发。加工、制造:汽车维修检测设备,汽车配套仪器、仪表,工具及机电一体化产品,立体停车设备,汽车举升机,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机,教学仪器及设备。2018年10月23日,莱西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青岛金华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目前破产程序进行中。
二、保证人情况:青岛金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01月24日,公司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股东为光彩(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培正、金景善、王华,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金景善,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现住所地为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51号,经营范围:汽保、环保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与制造;科技咨询服务。汽车服务连锁;汽车保养、维修检测设备、教具、教学仪器与空调制冷维修检测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批发零售:百货、服装、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洗衣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移动空调、立体停车设备、汽车举升机、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机、物流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服务;批发、零售: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根据工商登记查封,企业主体资格合法存续。
三、抵押物情况
(一)位于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51号1-2层的抵押物:抵押人金磊以其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51号1-2层的商业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房产面积1408.07平方米,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81156号,抵押他项权利证号:市201232380,我公司已查封。抵押物已对外租赁。
(二)位于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47号的抵押物:抵押人金磊以其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47号商业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面积581.79平方米,证号:市201046465,他项权利证号:市201232380,我公司已查封。抵押物已对外租赁。
(三)位于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49号二层乙的抵押物:抵押人金景善以其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49号二层乙的商业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面积847.1平方米,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136831号,他项权利证号:市201232380,我公司已查封。抵押物已对外租赁。
(四)位于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49号一层甲的抵押物:抵押人孙玉梅以其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49号一层甲的商业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面积599.72平方米,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26680号,他项权利证号:市201232380,我公司已查封。抵押物已对外租赁。
四、诉讼情况
2014年12月12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青金商初字第551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青岛金华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4,115,941.96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青岛金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最高额650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的财产经处置所得款项在最高限额354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费用由债务人承担。该案件已经法院执行。
借款人已被莱西市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抵押物对外租赁。
尚可能存在其他方面的各种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