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烟台农商行委托,山东铄玮拍卖有限公司对以下项目进行推介招商,债权项目详情:
一、债务人名称:烟台百川多功能轮椅有限公司
本金:1449.999万元
利息:327.71万元
抵押物情况: 该企业1450万元贷款,其中150万元一笔贷款由赵灵波个人名下的房地产作抵押;贷款700万元、600万元分别以烟台百川多功能轮椅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做抵押。赵灵波名下的房地产位于范山区习西关小区1号楼一层东起第17号门,房产证号:烟房福私字第05906号,房产面积为86.01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结构为混合。土地证号:福国用(2002)第1396号,土地面积为53.33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烟台百川多功能轮椅有限公司房地产位于福山区洪鸿福街118号的房地产,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福字第Z00385号,房产为钢混结构,设计用途为工业。总建筑面积为6968.04平方米;土地证号为福国用(2004)年305号,土地使用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8913平方米,使用终止日期为2052年12月27日,目前对外出租。
保证人:1、臧汝诚 2、赵灵波
法律现状:2018鲁0611民初27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22019鲁0611执250号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目前暂未执行
二、债务人名称:烟台氿星食品有限公司
本金:490万元
利息:46万元
抵押物情况:烟台水星食品有限公司,开发区泰山路69号102号网点,建筑面积443.52㎡,总层数23层,所在层数1层,土地使用权面积:6270.23平方米,不动产权号:鲁(2017)烟台市不动产权第0002580号
保证人:1、烟台水星食品有限公司 2、烟台大宸食品有限公司 3、孙传林
法律现状:申请执行
三、债务人名称:烟台泓雄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本金:450万元
利息:88.30万元
抵押物情况:由于萍名下的房地产做抵押:
第一套房地产位于福山区崇文街德胜商城1号楼2-(160-164)号,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福字第F017693号,建筑面积19285平方米,总层数为6层,建筑结构为钢混,用途为商业,土地证号为烟台用2013第35473号,土地面积121.5平方米,用途商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35年12月26日。
第二套房地产位于福山区崇文街德胜商城1号楼2-(155-159)号,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福字第F017692号,建筑面积237.34,总层为6层,建筑结构为钢混,用途为商业,土地证号为烟国用2013第35472号,土地面积149.52平方米,用途为商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35年12月26日。
第三套房地产位于福山区崇文街德胜商城1号楼1-(75-78)号,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福字第F017694号,建筑面积112.44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混,用途为商业,土地证号为烟国用2013第35476号,土地面积为70.84平方米,用途为商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35年12月26日。
第四套房地产为于福山区崇文街德胜商城1号楼1-37号、1-38号,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福字第F017690号,建筑面积98.44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混,用途为商业,土地证号为烟国用2013第35475号,土地面积为62.02平方米,用途为商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35年12月26日。
保证人:1、于萍 2、马传燕 3、张家良
法律现状:1,2017鲁0611民初108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2、2019鲁0611执583号,申请对上述房地产进行评估、拍卖。
四、债务人名称:烟台嘉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本金:800万元
利息:24.20万元
抵押物情况:烟台嘉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芝罘区四马路017、018号的房地产,017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芝字第E133243号,建筑面积196.42平方米,土地证号为烟国用(2007)第10098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9.2平方米,用途为商服用地。018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芝字第E133244号,建筑面积245.35平方米,土地证号为烟国用(2007)第100988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6.6平方米,用途为商服用地。
保证人:栾洪敏
法律现状:2019年5月20日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0692财保51号民事裁定书
五、债务人名称:烟台盛达果蔬保鲜有限公司
本金:330万元
利息47.19万元
抵押物情况:1、位于牟平区观水镇埠西头村北,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牟字第042519号的房产,用途:仓储,建筑面积1994.65平方米。2、位于牟平区观水镇埠西头村北,土地证号烟国用2011第40603号的土地,用途: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6281平方米。
保证人:张永开
法律现状:018年12月3日牟平法院(2018)鲁0612民初2664号判决书
六、债务人名称:烟台义宸经贸有限公司
本金:1476.88万元
利息:1034.58万元
抵押物情况:福山区门楼镇福桃路西侧周家岘村北,烟房权证福自字第Z00552号,建筑面积7154.21平方米;福山区门楼镇福桃路东侧石臼村西、烟房权证福自字第Z0054号、建筑面积17561.79平方米;福桃路西侧、福国用(2005)第3485号、3486号,面积分别为2388.99平方米、44212平方米及位于福桃路西侧福国用(2005)第3487、3488、3489号,面积分别为1440.92平方米、7909.64平方米、4678.6平方米
保证人:烟台恒一混宁土有限公司、姜博文
法律现状:变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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