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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盛达经贸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营销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3日 20:49 文章来源:洪力浏览次数:1541次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金乡县盛

达经贸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营销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金乡县盛达经贸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

所在地:济宁市金乡县、鱼台县

债权总额:人民币2,984.95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以下简称“工行”)收购的金乡县盛达经贸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进行处置,债权金额合计2,984.95万元,其中:本金1,923.73万元、利息1,061.22万元,(截至2019年7月20日,下同,2019年7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债务企业分布在济宁市金乡县、鱼台县。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主债务人

债权合计

债权本金

收购利息

1

金乡县盛达经贸有限公司

1,213.58

983.95

229.63

2

山东龙运进出口有限公司

885.95

249.79

636.17

3

金乡县天马冷藏有限公司

387.61

299.99

87.62

4

鱼台鸿海油脂有限公司

497.80

390.00

107.80


合计

2,984.95

1,923.73

1,061.22

第1户:金乡县盛达经贸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拥有该公司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983.95万元,利息229.63万元,由借款人名下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贷款明细如下:

放款金额(万元)

放款日期

到期日期

贷款余额

担保方式

300

20140319

20150302

283.95

抵押

400

20140613

20150602

400

抵押

300

20140624

20150504

300

抵押

合计:1000



983.95


(二)债务人情况

金乡县盛达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主营业务大蒜、果品、蔬菜购销、货物进出口。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位于金乡县鸡黍镇西李村,属农产品批发、零售业,企业初始注册资本500万元,现注册资本1600万元,出资人分别为李翠1400万元,占比87.5%、李新磊200万元,占比12.5%;法定代表人李翠。金乡县盛达经贸有限公司初始法定代表人为李志胜,2004年至2012年4月经过1次增资,5次股权转让,将公司股东变更为李翠(李志胜之女)、李新磊(李志胜之子)两人。

(三)抵押物情况   

借款人在工行贷款方式全部为抵押,抵押物为借款人自身拥有的房地产,其中:

1、抵押土地面积为12634平方米,位于金乡县鸡黍镇马集西李村105国道东侧;土地类型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2、上述土地地上冷库、加工大棚等房产面积6596.89平方米,该房产交通位置便通,农产品交易较活跃,商业综合楼部分室内外装饰未完工。

3、商业综合楼面积8859.26平方米。

(四)诉讼执行情况

该项债权工行已诉讼,案件于2017年9月2日判决胜诉,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

第2户:山东龙运进出口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拥有该公司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49.79万元,利息636.17万元,由自身名下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在租用的集体土地上自建自用的冷库、加工大棚及办公用房等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山东龙运进出口有限公司是始建于2002年3月的民营企业,位于金乡县兴隆乡经济开发区内,注册资本1000万元,出资人为宋遵勇880万元,占比88%、宋合安60万元,占比6%、李坤鹏60万元,占比6%,法定代表人宋遵勇,该企业从事棉花收购、加工、大蒜、干鲜果蔬购销、冷藏、保鲜加工销售出口。该企业已于2008年10月份停止经营。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一:贷款200万元由借款人自身拥有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国有出让土地证号:金国用(2005)第001号,面积为16257平方米,该抵押土地主要用于混凝土生产,仅有混凝土生产设备,无建筑物,土地到期日为2055年6月8日,抵押物位于金乡县金乡镇花园村105国道东侧。

抵押物二:工行贷款49.79万元由借款人在租用的集体土地上自建自用的冷库、加工大棚及办公用房等抵押担保,集体土地证号:金兴集用(2007)字第001号(土地不评估价值,已办理抵押登记),房产证号:金乡县房权证金字第00019291号,面积4566.06平方米,该房产位于金乡县兴隆乡周河口村。该抵押资产由于产权纠纷,被金乡县人民法院(2009)金行初字第205号行政判决书,借款人将他人资产确认在自己名下为由,撤消了金乡县人民政府于2007年8月22日颁发的金字第00019291号房屋所有权证具体行政行为,该抵押物为集体租用土地上的房产。

(四)诉讼执行情况

该项债权工行已于2008年8月向济宁市任城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目前仍处于执行阶段。

第3户:金乡县天马冷藏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拥有该公司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99.99万元,利息87.62万元,第三方金乡县山阳冷藏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抵押担保,同时附加自然人孟昌猛、刘翠环个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金乡县天马冷藏有限公司,始建于2006年9月的民营企业,经营范围大蒜、蔬菜购销、冷藏、加工;大蒜种植;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原出资人分别为孟昌猛60万元,胡从从40万元,法定代表人孟昌猛(实际控制人孟凡力之子),实际控制人孟凡力(因病死亡)。2014年5月29日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胡世萌(现华光集团董事长李敬峰侄女婿)。股东为胡世萌(出资460万元),姜攀攀(出资40万元)。2015年4月11日法人代表变更为徐文亚,股东为徐文亚(出资460万元),陆刚峰(出资40万元)。目前企业已停止生产经营。

经调查,企业名下固定资产主要是厂房,面积7500平方米,已抵押中行,中行贷款已还清,目前未解押,本贷款为第一顺序查封;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面积13320平方米,本贷款为第一顺序查封。

(三)抵押物情况   

借款人在工行贷款方式采用第三方金乡县山阳冷藏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抵押担保,同时附加自然人孟昌猛、刘翠环个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房地产所有权人为金乡县山阳冷藏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停止生产。该房产占用国有出让土地位于金乡县西临崔口村、东临崔口村、南临东丰路、北临生产路,该土地上的房产用途为冷库、办公用房、加工车间等;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金国用(2009)字第965号,地号082806000133号,土地登记面积为4097㎡,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该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证号分别为金乡县房权证金字第201000300-01号、金乡县房权证金字第201000300-02号、金乡县房权证金字第201000300-03号,房产确权建筑总面积4935.41㎡。

(四)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原法人代表孟昌猛、刘翠环夫妇,企业关停后无固定收入。

(五)诉讼执行情况

该项债权工行已诉讼,该案件于2016年6月20日由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出具“查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终结裁定。

第4户:鱼台鸿海油脂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拥有该公司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90.00万元,利息107.80万元,由山东省鱼台县华福电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石亚军、冯东梅提供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鱼台鸿海油脂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27日。主营业务米糠油(不含食用油)的生产销售。企业位于鱼台县罗屯乡冯楼村村西李安村西首,现注册资本1000万元,出资人分别为冯书友600万元,石亚军400万元。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

企业对外投资鱼台县融信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出资金额500万元,该公司目前已经注销。

(三)抵押物情况   

保证人山东省鱼台县华福电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13日。主营业务电子电器产品、联合米机、水处理设备及配件、五金制品、工矿企业水泵的加工、制造、销售及进出口业务。企业位于县城鱼新二路,现注册资本518万元,出资人分别为林久福358万元,林帅160万元。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

(四)诉讼执行情况

该项债权已诉讼,案件于2018年7月9日判决胜诉,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

上述债权对应的借款本金、利息、抵押及保证信息应以我公司收购时的贷款资料或司法文书确认的为准,主从债权诉讼时效可能存在已过时效或未申请执行丧失权利的情形,主从债务人也可能存在营业执照被吊注销、破产等情形。上述债权也可能存在其他瑕疵,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等情形。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部分已诉讼确权,抵押物使用良好。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17853122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