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4006112220
微信公众号
首页>新闻中心>招商中心
招商中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 日照市环宇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营销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0日 09:40 文章来源:光彩银星拍卖浏览次数:545次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

日照市环宇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营销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日照市环宇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等2户

所在地:日照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3,290.92万元

债权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含下属分、支行)收购的日照市环宇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11月14日,债权总额3,290.92万元,本金2,979万元、利息281.89万元、代垫费用30.03万元(截至日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详细清单见下表:                        单位:万元

微信图片_20200220094054.png

逐户资产情况如下:

第1户:日照市环宇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11月14日,我公司拥有日照市环宇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2,000万元,利息203.14万元,垫付诉讼费用19.10万元。该笔贷款由山东福森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五莲县森龙橡胶有限公司、山东国博石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1,000万元,由山东康洋电源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1,000万元,追加姚夫军、万克美个人保证担保,并追加借款人自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日照市环宇塑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21日,注册资本3050万元,由姚夫军等34名股东出资成立,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姚夫军,主营生产、销售各种塑料制品。实地尽调中发现该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经营场所为企业自有,企业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灵公山路99号,已抵押给兴业银行,借款人出现逾欠后不再提供征信授权书,目前留存的最近的征信报告为2018年2月,2018年2月26日的征信报告显示该借款企业与6家金融机构有融资业务,贷款余额约1.99亿元,不良余额0.61亿元,欠息277.56万元,对外担保2.62亿元,其中不良类1.39亿元。据调查了解他行贷款目前多已逾欠,并大部分已经发起诉讼追偿。经查询目前工商登记情况为在营。

(三)抵押物情况

该项目追加了借款人自有工业土地抵押担保,位于五莲县灵山路以西桃园村工业小区,权证号分别为莲国用(2014)第000509号,使用权面积15396平方米;莲国用(2014)第001167号,使用权面积5920平方米。抵押物贷款时点评估价值626.33万元,兴业银行抵押金额626.33万元,该抵押物被多轮查封,兴业银行为轮候第八轮查封。

(四)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山东康洋电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3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冯启勇、孙木英出资成立,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冯启勇,主营铅酸蓄电池的生产销售。实地尽调中发现该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经营场所为企业自有,已抵押给其他金融机构(详见查封情况);2018年2月26日的征信报告显示该借款企业与9家金融机构有融资业务,贷款余额约2.06亿元,不良余额0.67亿元,欠息86.26万元,对外担保4.15亿元,其中不良类1.41亿元。经了解他行贷款大部分已逾期并进入不良,并大部分已经发起诉讼追偿。

保证人二:山东福森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25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于庆森个人出资成立,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于庆森,主营加工、销售汽车零配件;橡胶制品的销售。实地尽调中发现该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经营场所为自有,已抵押给其他金融机构(详见查封情况);2018年2月26日的征信报告显示该借款企业与3家金融机构有融资业务,贷款余额约5680亿元,不良余额5680万元,欠息546.7万元,对外担保2.69亿元,其中不良类2.53亿元。

保证人三:五莲县森龙橡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第一大股东为山东富森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于庆森,主营经营轮胎的生产、销售;普通货物进出口。实地尽调中发现该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经营场所为租赁, 2018年2月16日的征信报告显示该借款企业与8家金融机构有融资业务,贷款余额约15160.03万元,不良余额14431.03万元,欠息1536.37万元,对外担保9998.00万元,其中不良类5303.00万元。

保证人四:山东国博石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1月2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陈祥国、郭翠美出资成立,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陈祥国,主要经营加工、销售花岗石荒料、板材及制品;普通货物进出口。实地尽调中发现该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经营场所为自有,已抵押给其他金融机构(详见查封情况);借款人出现逾欠后不再提供征信授权书,目前留存的最近的征信报告为2018年2月,2018年2月16日的征信报告显示该借款企业与6家金融机构有融资业务,贷款余额约7374.00万元,不良余额3134.00万元,欠息266.86万元,对外担保12415.99万元,其中不良类5792.75万元。

保证人五:姚夫军(身份证号:37072919650217381X),系环宇塑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收入来源主要来自经营环宇塑胶公司,后因企业停止经营,无任何收入来源。经查询法院执行信息网,查询到执行信息22笔,金额合计3101.73万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笔。

保证人六:万克美(身份证号:370729196306193848),系姚夫军配偶,主要配合姚夫军经营环宇塑胶公司,经查询法院执行信息网,查询到执行信息1笔,金额238.62万元,暂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

(五)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银行兴业银行于2017年11月24日向日照市五莲县人民法院提起实现担保物权诉讼程序,五莲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30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拍卖变卖兴业银行抵押物,兴业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2018年4月24日,第一次拍卖流拍、2018年6月12日,第二次拍卖流拍。2018年9月21日,在变卖前兴业银行申请案件撤回,终止了实现担保物权诉讼程序。

2018年10月13日,兴业银行向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申请发起正常诉讼程序,目前已判决胜诉,进入执行状态抵押物优先受偿。2018年10月16日,东港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并对被告人相关财产进行保全。

除查封上述抵押物外,查封其他财产线索如下:

1、保证人山东福森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房产,不动产证号:WL20141218028号,地址:高泽镇七宝山驻地森龙橡胶厂区1#101、3#101、4#101、5#101、7#101、9#101、10#101、11#101、12#101、13#101、14#101、15#101、16#101、17#101、18#101,钢结构工业用房,建筑面积合计18922.47平米。抵押给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抵押金额1107.03万元,兴业银行为轮候查封,位于第四位查封。

2、保证人山东福森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工业土地,土地证号:莲国用(2014)第001379号,地址:五莲县七宝山驻地,使用面积为39312平方米,抵押给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抵押金额813万元,兴业银行为轮候查封,位于第四位查封。

3、保证人山东国博石业有限公司名下关于房产,不动产证号:WL20150430002号,地址:街头镇王世疃工业园1#101、1#201、1#301、2#102、2#202、3#101、4#101、5#101,钢结构工业用房,抵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抵押金额2853.49万元,兴业银行为轮候查封,位于第十一位查封。

4、保证人山东国博石业有限公司名下工业土地,土地证号:莲国用(2014)第001076号,地址:街头镇户岭村,土地面积为59519平方米,抵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抵押金额2853.49万元,兴业银行为轮候查封,位于第十一位查封。

5、保证人山东康洋电源有限公司名下工业土地,土地证号:莲国用(2011)第2025号,地址:五莲县高泽镇驻地,建筑面积为1327平方米,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县支行,抵押金额79.09万元,兴业银行为轮候查封,位于第四位查封。

6、保证人山东康洋电源有限公司名下工业土地,土地证号:莲国用(2011)第2026号,地址:五莲县高泽镇驻地,建筑面积为9102.9平方米,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县支行,抵押金额483.36万元,兴业银行为轮候查封,位于第四位查封。

7、保证人山东康洋电源有限公司名下工业土地,土地证号:莲国用(2014)第000666号,地址:五莲县高泽镇驻地、邱村,建筑面积为104524平方米,抵押给山东五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金额2665.36万元,兴业银行为轮候查封,位于第四位查封。

8、保证人姚夫军名下住宅,产不动产证号:莲房权证城区字第0010452号、莲国用(2003)第385号,地址:五莲县幸福路24号20幢1单元201室。建筑面积为142.32平方米,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县支行,抵押金额46.8万元,兴业银行为首位查封。

第2户:日照天宁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11月14日,我公司拥有日照天宁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贷款本金979万元,利息78.75万元,代垫费用10.93万元。由山东国山泰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保证担保,追加日照乐桥贸易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抵押担保,追加赵立峰、高嘉岐、吕华江、张洪波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山日照天宁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20日,公司座落于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东营路156号。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由高嘉岐出资2700万元,出资占比90%,吕华江出资300万元,出资占比10%。法人代表为吕华江。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主营乙二醇、天然胶乳、煤炭、矿砂、二甘醇贸易等。目前企业已停止经营,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269968824X2;其名下位于日照市昭阳路东、学苑路南001幢101号的商业房产,建筑面积2079.39㎡,已抵押自然人祝晓檀,抵押金额:780万元,兴业银行轮候第二顺位查封。

(三)抵质押物情况

该项目是以日照乐桥贸易有限公司名下商业房地产抵押担保,位于日照市林海小区116幢03单元03-201号,建筑面积321.22㎡,土地面积71.65㎡,兴业银行抵押金额385万元,兴业银行为第二轮查封,经实地尽调发现目前上述抵押物已经出租,租赁户未提供租赁合同。

(四)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山东国山泰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26日, 法人代表高健,公司位于日照市昭阳路东、学苑路南001幢101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赵立峰、高健共同出资成立,主营建设光伏发电基础工程,实际控制人为赵立峰。目前已经停业,经营场所为租赁。经查询,该企业目前无被执行信息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信息记录。

保证人二:高嘉岐(身份证号:220602198111171228),目前该担保人已经失联,名下位于日照市山海天教授花园三期029幢01单元01-102号的住宅,建筑面积106.24㎡,已抵押给高玉,抵押金额:164万元,兴业银行轮候第二顺位查封。经查询法院执行信息网,未查询到执行信息及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保证人三:张洪波(身份证号:230229197004114119),目前该担保人已经失联,且本次诉讼过程中给无可供执行财产,不具备代偿能力,经查询法院执行信息网,未查询到执行信息及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保证人四:赵立峰(身份证号:371122197601030070),目前该担保人已经失联,其名下位于日照市北大产学研居(日照)基地003幢1单元1-201的住宅,建筑面积190.60㎡,无抵押,兴业银行轮候第三顺位查封。经查询法院执行信息网,未查询到执行信息及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保证人五:吕华江(身份证号:372802195711276017),目前该担保人已经失联,其名下位于日照市兴业王府花园008幢03单元03-401号的住宅,建筑面积110.11㎡,无抵押,兴业银行轮候第二顺位查封。经查询法院执行信息网,未查询到执行信息及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五)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银行兴业银行于2018年4月20日向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8年5月7日立案。2018年6月20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出具《民事调解书》,约定借款人及担保人在约定期限内偿付兴业银行本息及律师费,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2018年8月19日,兴业银行向东港区人民法院提起本案的执行申请,因法院考虑年底结案率考核,对银行案件均不予执行立案,目前尚未立案执行。该案查封资产如下:

1、借款人日照天宁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昭阳路东、学苑路南001幢101号的商业房产,建筑面积2079.39㎡,已抵押祝晓檀,抵押金额:780万元,兴业银行轮候第二顺位查封。

2、保证人赵立峰名下,位于日照市北大产学研居(日照)基地003幢1单元1-201的住宅,建筑面积190.60㎡,无抵押,兴业银行轮候第三顺位查封。

3、保证人高嘉岐名下,位于日照市山海天教授花园三期029幢01单元01-102号的住宅,建筑面积106.24㎡,已抵押给高玉,抵押金额:164万元,兴业银行轮候第二顺位查封。

4、保证人吕华江名下位于日照市兴业王府花园008幢03单元03-401号的住宅,建筑面积110.11㎡,无抵押,兴业银行轮候第二顺位查封。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已诉讼确权,部分债权有抵押物,变现前景较好。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对上述资产及效力自行调查判断并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联系人:张总 17853122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