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接受内蒙古陕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9时整,在洪力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1、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南马路街(原网点名称为光荣支行),总层数三层,结构:砖混,房产用途:商业,土地用途:商业,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产权证号:蒙房权证杭锦后旗字105021202754号,建筑面积约380.6㎡,参考价1250310元;
2、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北三街综合楼(原网点名称为陕磴支行),总层数四层,结构:砖混,用途:商业,产权证号:房权证杭房字第10-3-67-60号,所在层数一至二层,一层建筑面积约143.565㎡,二层建筑面积约143.565㎡;产权证号:房权证杭房字第10-3-67-76号,所在层数一层建筑面积约43.92㎡;产权证号:房权证杭房字第10-3-69-64号,所在层数二层建筑面积约44.36㎡;产权证号:房权证杭房字第10-3-69-61号,所在层数二层建筑面积约44.36㎡;共计建筑面积419.77㎡,参考价2025489元;
3、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园子渠街(原网点名称为园子渠分理处),总层数四层,结构:砖混,用途:商业,所在层数一至二层,建筑面积约169.72㎡,总层数一层,所在层数一层,建筑面积40.18㎡,共计建筑面积209.9㎡,产权证号:蒙房权证杭锦后旗字105021202753号,参考价426856元。
一、拍卖说明:
1、标的转移占有之前的所有水、电、暖、燃气、通信、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相应的费用。
2、成交的标的尚存在租赁关系的,委托人应负责为买受人和承租人办理租赁变更手续。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前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和承租人承担责任;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后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和承租人承担责任。委托人应将承租人交付的租赁押金,以及预交的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后的租金,经承租人确认后,于租赁关系转移之日全额交与买受人。
3、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权属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由委托人与买受人依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如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的,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按实际和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标的详细情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标的成交后由委托人向买受人进行移交。
6、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拍卖会前两日向拍卖人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拍卖人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请有关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参加拍卖会,本公司不另进行公告送达。
7、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成交价款或放弃标的即构成违约,拍卖标的收回,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8、标的物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9、展示时间与报名时间: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下午15时止。
10、按照洪力公益拍卖平台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洪力公益拍卖平台另付0.12%的软件使用费。
二、特别说明:
如实际拍卖标的的面积与变更或重新办理的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不符的,拍卖的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规化面积最终以规划部门、房管部门、土地部门重新测量确认为准,对误差部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三、报名须知:
1、需线下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备注里需要写明个人名称及竞买标的名称),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2、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有效身份证,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必须出具有效的委托文书及身份证件,缺一视为报名无效,且所有竞买人保证提供的资料合法有效,否则造成后果由提供者承担,竞买人也可添加微信号办理报名手续。
3、保证金需打入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内蒙古嘉恒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8700 3012 2000 0000 0684 88
行号:4022 0778 1421
开户行名称:内蒙古陕坝农村商业银行
4、报名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滨河街粮油批发市场二楼
5、联系电话:0478-8250215 19104889999 18647833336
内蒙古嘉恒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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