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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华侨新村小区10号楼一层商业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5:26:25

包头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华侨新村小区10号楼一层商业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1 17日上午10时,在洪力网(http://www.honglipai.net)召开拍卖会,以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 公开网络拍卖以下标的租赁权:

1#: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华侨新村小区10号楼一层商业房产,面积600平米。所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房产处置后由承租人和买受人协商,协商不成退还剩余租金,承租人腾房。租赁期限3年,拍卖参考价23.8万元/年,拍卖保证金10万元。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展示、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从即日起至202411612时止买人需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办理现场或网络报名手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需现场查验原件并提供盖章复印件一份),携带公章和法人章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保证金(取整,汇款用途需注明“拍卖保证金+竞买标的序号)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包头市分行营业部

  名:包头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号:20315029900100000726011

 : 203192000029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1309室。

注意事项:

1、标的实际和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标的详细情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成交后由委托人向买受人进行移交

3、租赁期内因其他原因导致承租人无法继续承租,委托方可终止租赁合同,退还剩余租金。

4、标的租赁期内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装修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5租金收取方式:按签定协议每年一次性支付。

6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拍卖会开始前两日)拍卖人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请有关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参加拍卖会,本公司不另进行公告送达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72—2773338  13314859684  18697418219

包头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所含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