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鲁大拍公字【2024】02-11号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3月8日上午9时在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2022)鲁0704执1748号之一、之二执行裁定书项下抵债资产:位于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清泉街678号20号楼102(证号:鲁2023潍坊市坊子区不动产权第0112762号)、103(鲁2023潍坊市坊子区不动产权第0112769号)、104(证号:鲁2023潍坊市坊子区不动产权第0112776号);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峡瑞街678号24号楼103(证号:鲁2023潍坊市坊子区不动产权第0112798号)、106(鲁2023潍坊市坊子区不动产权第0112804号);32号楼101(证号:鲁2023潍坊市坊子区不动产权第0112809号)、102(证号:鲁2023潍坊市坊子区不动产权第0112813号)、103(证号:鲁2023潍坊市坊子区不动产权第0112815号)、105(证号:鲁2023潍坊市坊子区不动产权第0112822号)、106(证号:鲁2023潍坊市坊子区不动产权第0112818号)。起拍价1715.8万元。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3月8日前(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我公司指定账户后,在洪力拍卖平台上注册、登录账号报名参加竞买。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风险提示:1、本次拍卖标的以法院执行裁定书项下资产状况为准,该抵债资产已过户至委托人名下,拍卖人和委托人对资产的瑕疵及灭失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委托人和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物的清场,不负责办理资产的产权过户手续(在法定期限内可协助提供涉及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及与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对资产能否办理产权转移过户不做任何承诺,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3、上述抵债资产已过户至委托人名下,由现产权证主体转移过户至买受人名下所产生的税费、欠缴税费、滞纳金、出让金及因资产转移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委托人承担由委托人作为纳税人缴纳的税款,其余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具体税(费)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自裁定之日起欠缴的物业费由委托人承担,其他水、电、燃气等欠费由买受人另行缴纳。
4、本次拍卖标的存在占用(租赁)的,需要买受人自行清场,费用自理。标的物以法院执行裁定书项下资产状况为准,买受人应亲临资产标的现场实地看样或就资产状况自行调查,未看样或自行调查的买受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状况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买受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状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如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作出的处理。标的物的产权面积以转移至买受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
5、买受人须承诺:买受人如因标的的瑕疵引起与委托人和拍卖人的诉讼纠纷,买受人自愿放弃一切抗辩权;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会开始前向我公司提交有效证明,经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电话:18866361010;18663659272 公司地址:奎文区北海路财富大厦
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