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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鲁0784执恢523号之一、(2022)鲁0784执恢52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项下抵债资产:位于安丘市青云山民俗游乐园南侧土地一宗的土地使用权【证号:安国用(2013)第156号】。

发布时间:2024-03-27 19:42:51

拍 卖 公 告

鲁大拍公字【2024】03-06号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3月31日上午9时在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对以下抵债资产进行公开拍卖:

(2022)鲁0784执恢523号之一、(2022)鲁0784执恢52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项下抵债资产:位于安丘市青云山民俗游乐园南侧土地一宗的土地使用权【证号:安国用(2013)第156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54427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起拍价4800万元,保证金2000万元。

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会结束前(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我公司指定账户,并在洪力拍卖平台上注册、登录账号报名参加竞买。

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风险提示:1、买受人应对标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各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主要包括:执行裁定书项下的抵债资产,买受人按法律文书承继权利、履行义务。公告的数据仅供参考,如与法律文书不符,不得以此为由否定处置行为,降低成交价款。

2、本次拍卖标的未过户到委托人名下,买受人拍卖成交后,由现产权证主体先过户到委托人名下后再次过户到买受人名下,需要过户2次,委托人承担第一次过户的税费,第二次过户过程中买方、卖方双方所应缴纳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另行承担。有关标的物所欠出让金、税费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3、按现状拍卖,如土地上存在树木、青苗等,相关处理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清场问题及存在有效协议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费用自理,如因不能清场,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退还任何拍卖成交款和任何赔偿及承担责任的要求。

4、买受人须承诺:买受人如因标的的瑕疵引起与委托人和拍卖人的诉讼纠纷,买受人自愿放弃一切抗辩权;委托人和拍卖人对资产能否办理产权转移过户不做任何承诺,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特别提醒: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会开始前向我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电话:18866361010;18663659272

联系地址:奎文区北海路财富大厦

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1日

所含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