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鲁大拍公字【2024】03-05号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3月19日上午9时在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2021)鲁0724执恢650、651、652号执行裁定书项下抵债资产:位于临朐县站前路4160号房地产一宗(房产证号:临朐房权证临朐县字第033538号、033539号,土地证号:临国用2015第5119、5120号)及地面附属物,实际情况以“法院执行裁定书”表述为准。
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会结束前(到账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我公司指定账户后,在洪力拍卖平台上注册、登录账号报名参加竞买。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法院执行裁定书”在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现场查阅。
风险提示:1、买受人应对标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成交后标的瑕疵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为“法院执行裁定书”项下的抵债资产,按拍卖标的的“法院执行裁定书”现状进行拍卖,并已公开展示,买受人按“法院执行裁定书”承继权利、履行义务。我公司所提供标的的有关数据及情况介绍仅供参考,以“法院执行裁定书”表述为准,买受人自行查阅。
2、本次拍卖标的尚未过户到委托人名下,买受人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登记,须由现产权证主体先过户到委托人名下后再次过户到买受人名下。标的两次过户中委托人承担第一次过户的税费,第二次过户过程中买方、卖方双方所应缴纳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另行承担。有关标的物所欠水、电、暖、物业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具体费用数额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标的物存在占用(租赁)的,由买受人负责依法清场,存在权属纠纷的由买受人负责依法处理,上述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理。
4、本次拍卖标的所存在的各种瑕疵、风险、两次过户税费及后续纠纷处理的费用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上述1、2、3条等等),委托人在确定起拍价时,均已总体概略扣除。因此,如竞买人参与竞买则视为对这些瑕疵、风险和费用的认可及接受,拍卖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对委托人、拍卖人提出拍卖异议或其他权利主张。详见《竞买须知》。
电话:18866361010;18663659272
公司地址:奎文区北海路财富大厦
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