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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邹平农商行债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5 10:11:06

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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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拍公字【2024】第120号(总第4771期)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4月25日9:00在洪力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PC端: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下列债权:

1、借款人孙延明,①贷款起止2012年4月18日至2013年4月17日,贷款金额50000.00元,②贷款起止2012年5月10日至2013年4月23日,贷款金额20000.00元,由孟令干,孟令革,孙爱国,曹中华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49939.53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崔光宝,贷款起止2020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29日,贷款金额199000.00元,由刘超,崔嘎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68999.93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3、借款人孟宪贵,贷款起止2009年7月27日至2010年7月25日,贷款金额15000.00元,由孟建国,孟现岗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4、借款人张克峰,贷款起止2008年10月12日至2009年10月12日,贷款金额40000.00元,由孟凡进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16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5、借款人张新文,贷款起止2021年4月29日至2022年4月28日,贷款金额200000.00元,担保方式为信用,现结欠本金1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6、借款人李兵,贷款起止日2008年9月28日,贷款到期日2009年4月27日,贷款金额40000.00元,王荣名、王金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7、借款人李西文,贷款起止日2012年1月19日,贷款到期日2013年1月09日,贷款金额200000.00元,刘宝成、李红星、李光、李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62189.93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8、借款人滕海港,贷款起止日2014年7月9日,贷款到期日2015年7月4日,贷款金额99000.00元,滕聿岭,滕海立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0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9、借款人韩民,贷款起止日2008年1月17日,贷款到期日2009年1月17日,贷款金额50000.00元,王明亮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489.73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0、借款人王红卫,贷款起止日2006年10月30日,贷款到期日2007年10月10日,贷款金额5000.00元,王宗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11、借款人王峰,贷款起止日2011年9月16日,贷款到期日2012年9月14日,贷款金额30000.00元,王建林、王宝宁、王海洋、贾凤丽、王海军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4223.78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意向竞买人请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在工作时间内到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邹平市鹤伴一路35号)咨询、了解标的情况。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4月24日16时前将各标的保证金2万元交纳至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18221410029,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并于拍卖会前登录洪力拍卖平台办理竞买手续。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每周周五退)。

联系电话:17853122887  0531-88922898 

监督电话:0543-4893993  13335108788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所含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