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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139号院、海淀区常青园南里一区及昆山市淀山湖镇大自然花园房地产第二次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11:45:33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139号院、海淀区常青园南里一区

及昆山市淀山湖镇大自然花园房地产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5211000202452210:00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房地产一宗,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详情见评估报告):

1、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139号院4号楼171单元2002室房产及8-1062车位。2002室不动产权证号:京(2018)朝不动产权第0113514号,建筑面积约378.2㎡;062车位不动产权证号:京(2019)朝不动产权第0045639号,建筑面积约45.19㎡。起拍价:4410万元,竞买保证金441万元,增价幅度:22万元。

2、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常青园南里一区66号楼-1301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京(2016)海淀区不动产权第0027806号,建筑面积约305.87㎡。起拍价:2750万元,竞买保证金275万元,增价幅度:13万元。

3、江苏省昆山市淀山湖镇大自然花园1219幢(权证号:211006300)房产,别墅建筑面积约508.59㎡,储藏室建筑面积约308.06㎡。起拍价:1400万元,竞买保证金140万元,增价幅度:7万元。

二、咨询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节假日除外)在标的所在地现状展示,与我公司联系查看标的或自行查看。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办理登记手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5201600前(到账为准)将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户名:山东中立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176614000000008136;开户行:齐鲁银行济南二环东路支行),并持有效证件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不成交者拍卖结束后3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汇款人名称须与成交后的成交确认书中名称一致。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

五、瑕疵说明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次拍卖瑕疵说明及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委托人及拍卖人的承担范围,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准确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风险自负;

2、本次拍卖标的物无法提供发票及相应证书,标的物规格、状态以现场实际为准。拍卖标的不含房屋内家具、家电等权属独立的物品,房地产面积以办理产权手续时的实测面积为准,即使与本次评估报告中的数值有偏差,成交金额不受影响。

3、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及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税、费和需补缴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欠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5、买受人成交后要自行提取标的物,自成交后买受人需尽快提取标的物,未能前往提取标的物的,委托人、拍卖人不负责对该标的物的保管,所产生的标的物灭失等状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相关权利义务:

1、与标的物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享有拍卖优先购买权,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买受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及其他相关信息。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七、法律责任:竞得者应于202466日前将拍卖成交款全额打入指定账户,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人制定的拍卖须知。

联系电话:0531-81666268  15864031333   17080182666

法院监督电话:0531-89256683

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2号兰悦中心4号楼5

                                       山东中立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429



所含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