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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潍执字第143号民事裁定书项下抵债资产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7 16:06:42

拍 卖 公 告

鲁大拍公字【2025】04-07号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9时在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2008)潍执字第143号民事裁定书项下抵债资产(以下简称“法院民事裁定书”):位于高密市康庄镇蔡家站驻地房地产及地上附着物(证号:潍高房权证康庄字第2.2-0001468号),起拍价100万元。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5年4月23日下午18时前(到账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我公司指定账户后,在洪力拍卖平台上注册、登录账号报名参加竞买。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实际情况以“法院民事裁定书”表述为准,“法院民事裁定书”在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现场查阅。

风险及标的物瑕疵提示:1、买受人应对标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成交后标的瑕疵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为“法院民事裁定书”项下的抵债资产,按拍卖标的的“法院民事裁定书”现状进行拍卖,并已公开展示,买受人按“法院民事裁定书”承继权利、履行义务。我公司所提供标的的有关数据及情况介绍仅供参考,以“法院民事裁定书”表述为准,买受人自行查阅。

2、本次拍卖标的存在不能过户风险:首先,抵债资产中的部分房产所在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部分房产可能坐落于耕地之上,且耕地边界与抵债资产边界不清晰,因此买受人竞得该抵债资产后存在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第二,当前抵债资产尚未过户到委托人名下,买受人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登记,须由现产权证主体先过户到委托人名下后再次过户到买受人名下。由于在起拍价款上委托人已经进行了优惠,因此标的两次过户所需要缴纳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有关标的物所欠税费、水、电、物业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具体费用数额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抵债资产中有一处变压器,因案外人提出异议法院中止了该变压器的执行,因此该变压器不属于抵债资产、不属于拍卖范围,买受人竞得抵债资产后,自行与变压器所有权人沟通、处理资产使用相关事宜。

4、抵债资产交付为按照现状交付,在竞买前,请买受人自行查看抵债资产的现状。买受人竞得该抵债资产后,委托人将相关权利凭证交付买受人即视为交付成功。(2008)潍执字第143号民事裁定书作出后,并未对抵债资产进行清场,因此委托人一直未实际占有使用该抵债资产,当前抵债资产仍由被执行人高密市信利纺织有限公司(或其他相关第三人)占有使用(或对外出租)且拒不腾出,买受人竞得该资产后自行负责抵债的清场工作或相关排除妨碍工作,委托人不再参与与抵债资产相关的任何清场、腾出工作。

5、买受人竞得该抵债资产后若因占有使用问题、相关权属问题或过户问题产生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由此导致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本次拍卖标的所存在的各种瑕疵、风险、两次过户税费及后续纠纷处理的费用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上述1、2、3、4、5条等等),委托人在确定起拍价时,均已总体概略扣除。因此,如竞买人参与竞买则视为对这些瑕疵、风险和费用的认可及接受,拍卖成交后不得再以此为由对委托人、拍卖人提出拍卖异议或其他权利主张。详见《竞买须知》。

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23日下午18时前向我公司提交有效证明,经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电话:18663659272公司地址:奎文区北海路财富大厦

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

所含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