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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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银拍公字【2026】第103号(总5976期)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3月27日14:00时在洪力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PC端: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下列债权:
1、借款人董传福,(1)贷款起止日2012年8月7日,贷款到期日2013年5月20日,贷款金额100000.00元,付宝安,李栋,付刚,王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28019.17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2)贷款起止日2013年4月11日,贷款到期日2013年5月10日,贷款金额40000.00元,付宝安,李栋,付刚,王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28660.77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王延伦,贷款起止日2007年10月16日至2008年10月16 日,贷款金额 12000.00元,由李慎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 362.98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3、借款人潘军,贷款起止日2022年9月8日至2023年8月29日,贷款金额180000.00元,由段继浩、段立田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4、借款人李为杰,贷款起止日2011年01月28日,贷款到期日2012年01月27日,贷款金额100000.00元,张玉军、张怀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98425.73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5、借款人甘国强,贷款起止日2018年04月19日,贷款到期日2019年04月16日,贷款金额19600.00元,现结欠本金99.97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6、借款人李敬超,贷款起止日2006年04月29日,贷款到期日2007年04月10日,贷款金额20000.00元,赵雷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3445.81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7、借款人马成刚,贷款起止日2006年11月07日,贷款到期日2007年11月07日,贷款金额30000.00元,马德会、刘永平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8、借款人孙兵,贷款起止日2016年11月09日至2017年11月08日,贷款金额190000.00元,由赵宗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 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9、借款人张启军,贷款起止日2016年7月26日,贷款到期日2017年7月21日,贷款金额200000元,夏方成、张启新承担联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意向竞买人请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26日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在工作时间内到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邹平市鹤伴一路35号)咨询、了解标的情况。
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会前将各标的保证金2万元交纳至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18221410029,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并于拍卖会前登录洪力拍卖平台办理竞买手续。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每周周五退)。
联系电话:17853122887 0531-88922898
监督电话:0543-4893993 13335108788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0日
9号-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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