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上图底图为2015年版)经利川市人民政府批准,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成交价款等情形之一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及欠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二)意向竞买人须持竞买保证金及竞买准备金缴纳凭据、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参加地块竞买的股东会决议及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竞买人的自有资金而不是借、贷款和社会融资资金的承诺,方可报名。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9年12月03日 至2019年12月22日 到 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26号中诚大厦6楼、华盛大道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利川办事处)及武汉量达拍卖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创意天地8号办公楼314室)、湖北天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九立方三单元2503室)、联合办公地点:利川市丹桂园街28号(祥和广场享买乐正对面)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9年12月03日 至 2019年12月22日 到 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26号中诚大厦6楼、华盛大道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利川办事处)及武汉量达拍卖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创意天地8号办公楼314室)、湖北天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九立方三单元2503室)、联合办公地点:利川市丹桂园街28号(祥和广场享买乐正对面)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2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9年12月22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12月23日10时00分在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竞得土地后,须严格执行原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号)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州人民政府令第3号)》等的规定。
(二)为保证地块的有效利用,该地块竞得方须对利规条字[2019]第013号中的两个地块进行整体规划、统一设计建设,两个地块容积率指标不能综合计算;两个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不得突破规划设计条件的规定内容,最终以规委会审定方案为准,由地块二竞得方按其方案实施建设。
(三)地块竞得人必须在出让方交地时间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意向竞买人竞买前须自行对现场和地块外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仔细踏勘,并做好规划、建设方案,不得以任何借口延期开工,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四)竞得者须在利规条字[2019]第013号的地块一地上为政府无偿代建还建安置房(正负零以上计容面积)7.3万平方米及其配套设施,并纳入整体项目的首期建设;其还建房的交付标准按清水房标准建设(以地块一的权利主体人与代建方签订的协议约定为准);地块二竞得人享受地块一还建房的棚改政策。
(五)利规条字[2019]第013号中两个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以最终过规审定的建设方案为准,并由地块二竞得方按其方案实施完成。其中地块一的建设方案必须经市经济开发区审核同意后报市规划委员会审定。
(六)利规条字[2019]第013号中两个地块的地下空间使用权实行整体出让,出让价款统一计入此次出让地块的出让价款之中,由P(2019)24号地块竞买人竞得。地块一的地下空间须由地块二竞得方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建设和处理,但须满足地块一项目的地下停车位配套要求。
(七)地块内高压线不搬迁。
(八)利规条字[2019]第013号中的两个地块内地下管网及给排水等设施的新建、改建及开发建设所需的一切配套设施由地块二竞得人负责,并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确保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九)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须做好利规条字[2019]第013号中的两宗地块内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山体保护等工作,并自行与相关部门做好衔接,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十)竞得者应具备相关开发建设资质,其相关手续自行负责。
(十一)项目配建等要求及经济技术指标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进行统筹规划建设。
(十二)交地时间: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内。
(十三)具体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210室及三家拍卖公司领取文件地点
联 系 人:冯先生、冯女士、汪先生、郑女士、刘先生
联系电话:0718-7281504、18064008875 027-85779905、15902767588027-87871718、13277518808、15971809829
开户单位:详见出让文件
开户银行:详见出让文件
银行帐号:详见出让文件
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武汉量达拍卖有限公司
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湖北天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5日